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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关于采购办公设备的比选公告

日期:2023-05-22 16:01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拟邀请符合条件的供货商作为朝阳区档案馆新馆食堂装修改造项目明厨亮灶及公共区域相关设备采购单位,现诚邀符合条件的社会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朝阳区档案馆新馆食堂装修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明厨亮灶(摄像机、电视、网络等)、公共区域设备(摄像头及人脸识别刷卡系统、空调等)。

(三)项目预算:按照实际采购情况结算。

(四)结账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完成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3%质保金。

(五)资质要求:1.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京华云采)空调类中标供货商。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附加要求:能够承担临时性采购任务。

二、报名方式

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加盖公章,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企业政采资质,发送至邮箱jgzxzcglk@bjchy.gov.cn,我中心将以邮件的形式反馈采购需求。

报送要求:请各供应商发送邮件时统一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例:朝阳区档案馆新馆食堂装修改造设备采购项目-XXX公司-张三-139XXXX)

三、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4日。

四、评审相关规定

请准备五份比选材料(一正本四副本)。比选文件至少含有以下内容:

1.拟采购设备报价明细(包含供货周期、质保期等);

2.公司(工厂)规模材料、产品代理、授权、相关质量认证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最近3个月企业完税证明;

6.相关服务承诺与售后保证等材料(售后响应时间、售后团队及应急措施等);

7.投标人三年内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提供相关业绩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请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面标注比选项目名称,于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下午6点前送至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6509935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

附件:1.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