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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建外街道办事处2021年决算公开

日期:2022-09-14 来源:建外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建外街道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建外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朝办字[2019]77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建外街道办事处。内设6个机构,下属单位3个。

(一)综合办公室

承担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管理、信息、对外接待联络、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绩效管理、重要文稿起草和调研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等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区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社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负责总工会、团工委、妇联等群团工作。统筹推进街道协商民主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制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

负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综合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和“扫黄打非”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社区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辖区民兵、征兵工作。统筹辖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四)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协助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街巷长、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辖区防汛抗洪工作。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节约用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供热采暖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指导、监督辖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

(五)社区建设办公室

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推进居民自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社区发展。培育、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组织收集社区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社区学前教育、家庭教育,配合做好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六)民生保障办公室

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并承担相关工作。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承担残联具体工作。负责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动物防疫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下属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市民活动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10人,实有人数100人;事业编制51人,实有人数4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5,564.54万元,比上年减少360.84万元,下降1.3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818.77万元,比上年增加1,233.40万元,增长6.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16.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4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02.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393.89万元,比上年减少62.08万元,下降0.32%,其中:基本支出4,814.8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4.83%;项目支出14,579.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5.1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066.50万元,比上年减少743.44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疫情原因压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53.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5.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63%;公共安全支出187.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66.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0.07%;卫生健康支出733.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1%;节能环保支出86.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5%;城乡社区支出3,671.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07%;农林水支出317.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625.2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55.34万元,增长20.98%。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5.6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5.6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经费。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215.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75.77万元,增长20.43%。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61.2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6.13万元,下降20.85%。主要用于人口抽样。

“港澳台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0.7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侨联工作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4.8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23万元,增长165.76%。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工作经费及城市志愿者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32.2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76万元,下降0.33%。主要用于党建研究会立项课题经费、朝阳区村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及社区居民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

“宣传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52.5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2.5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文明城区创建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7.4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4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反恐维稳情报信息经费、重点人维稳工作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7.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8.0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56万元,增长24.07%。主要用于重点人实名制稳控工作经费、广场参加人员和集结点服务保障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87.2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7.91万元,增长25.39%。其中:

“公安”(款)2021年度决算12.8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2.8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民警驻区制经费。

“司法”(款)2021年度决算7.6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09万元,下降1.13%。主要用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村居公益法律服务补贴等司法工作。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66.7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5.12万元,增长17.74%。主要用于街道人口调控等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2.7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5.37万元,增长617.31%。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1年度决算52.7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5.37万元,增长617.31%。主要用于社区美术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和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文化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1,566.0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013.23万元,增长21.07%。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577.4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4.29万元,增长14.7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960.7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1.80万元,下降2.57%。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558.3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47万元,增长1.54%。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就业补助”(款)2021年度决算134.4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4.4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就业组织区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经费。

“抚恤”(款)2021年度决算30.9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9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21年度决算3.8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93万元,增长304.91%。主要用于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离休干部“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孝亲敬老院”项目经费等。

“残疾人事业”(款)2021年度决算98.5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50万元,增长4.78%。主要用于残疾人职业康复,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转等。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1年度决算24.8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4.81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2021年度决算2.9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9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1年度决算0.5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5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8,173.3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781.10万元,增长27.86%。主要用于环境提升、为民办实事等事务。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33.6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9.56万元,增长73.00%。其中: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30.3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2.36万元,增长279.93%。主要用于辖区独生子女父母补助、失独家庭补助、新风系列人口文化阵地、心灵家园补助、计生宣传员、计生专干补贴等开支。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350.1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97万元,下降1.68%。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21年度决算130.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0.1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0.2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2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2021年孝顺之星经费项目。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22.8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62.81万元,增长271.35%。主要用于街道病媒消杀、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

6、“节能环保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86.3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5.79万元,增长70.85%。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1年度决算42.9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7.57万元,下降14.98%。主要用于垃圾分类示范区经费。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43.3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3.3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垃圾分类宣传指导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671.5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14.08万元,增长33.15%。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688.7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9.50万元,增长4.47%。主要用于城管执法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1年度决算6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责任规划师劳务费。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1年度决算230.8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基本事业经费、绿化养护项目经费。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691.9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84.58万元,增长48.9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民生家园建设项目等经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17.2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27.18万元,增长66.91%。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1年度决算80.9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功能疏解专项资金经费。

“水利”(款)2021年度决算0.5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5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2020年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市级补助资金及2020年河长制工作考核资金。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35.8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26.68万元,增长116.06%。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和河长制项目等经费。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3.6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64万元,增长172.8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3.6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64万元,增长172.0%。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其他支出0.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0.5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0.5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临时救助。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814.8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7.58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87万元减少7.2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64万元减少1.6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7.5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3.23万元减少5.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7.5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3.23万元减少5.6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18.09849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4.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4台,249.7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8.2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网络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建外部门行政编制110人,实际100人;事业编制 51人,实际44人。建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置下列6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

(二)部门职能情况

1.建外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并决定本地区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市、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

(6)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工作,领导街道纪工委、人大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7)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民防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建外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2)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3)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4)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5)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6)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7)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8)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预算执行及项目管理情况

2021年度建外街道收入合计1971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4832.61万元、项目支出收入14883.51万元, 财政性结转资金5350.4万元。实际支出1925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4.89万元,项目支出14439.32万元,较好完成年度预算执行任务。

项目组织及管理方面,建外街道坚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根据项目轻重缓急、预算评审及绩效评价等情况统筹安排预算资金;针对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建外街道优先保障并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部门绩效实现情况

2021年,建外街道围绕办事处职责定位开展工作,全力以赴防疫情、促复产、惠民生、优治理、强党建,较好完成了设定的部门支出绩效目标。本年度建外街道预算项目包括:产业转型升级专项支持资金(防疫支出)、直达资金、民生家园建设、公共服务经费项目。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产业转型升级专项支持资金(防疫支出)

2021年是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一年,建外街道工委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按照市、区工作部署,严格“四方责任”、坚持“三线作战”,与病毒抗争、与时间赛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双胜利。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外街道第一时间从产业转型升级专项支持资金中列支170余万元用于采购防疫用品、药品、志愿者慰问、聘用保安服务等。在预算资金具体使用过程中,建外街道加强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采购过程公开透明,采购物资严格登记管理。

2、民生家园建设项目

民生家园建设项目安排预算1000万元,其中(1)环境提升724.1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提升,主要是实施灵通观、永安南里、建国里、永东街心公园等环境项目;(2)垃圾清运32.96万元:主要用于垃圾清运工作;(3)其他支出125.62万元,主要用于创文、美国白蛾治理等。实际预算执行率100%,有效优化了城市市容市貌,改善了居民生活质量,提高了居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4)116.98万元用于采购防疫用品、药品等防疫支出。

3、公共服务经费项目

公共服务经费项目包含人员工资、五险一金。

(1)公共服务经费-社区机构运转经费-人员工资,年初预算金额1261.98万元,严格按照《朝阳区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朝阳区社区工作者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在工资发放方面,严格考勤制度,确保手续完备,切实保障社区工作者人员工资的安全、规范。

(2)公共服务经费-社区机构运转经费-五险一金,全年预算金额502.268万元,严格按照《朝阳区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朝阳区社区工作者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在工资发放方面,严格考勤制度,确保手续完备,切实保障社区工作者人员工资的安全、规范。

4、直达资金

(1)2021年上半年公益性就业组织区级岗位补贴(直达资金)70.65万元,便民服务中心将所有款项全部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方面支出,按月发放给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2月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待遇补助)(中央直达)12.75万元,本着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绩效评价原则,依照绩效考评相关规定,结合内控管理办法,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用于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支出,无结余结转。

(3)2021年下半年公益性就业组织区级岗位补贴(直达资金)45万元,便民服务中心将所有款项全部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方面支出,按月发放给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光华里5、6号楼资金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光华里5、6号楼整治资金1102.719024万元。按照《北京市朝阳区光华里5、6号楼危旧楼房改建项目共管账户资金管理办法》及《专项资金监管协议》相关要求,2021年9月,办事处将专项资金拨付至资金共管账户,无结余。我单位对该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021年,建外街道强化财政支出责任,加强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效益。

(四)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

一是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建外街道始终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依法履行街道职能,在具体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项目轻重缓急、预算评审及绩效评价等情况统筹安排预算资金,优先保障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

二是领导重视,稳步推进预算执行工作。建外街道工委会高度重视预算执行进展情况,每月通报各科室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时掌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推进项目进展,确保完成预算支出时序进度。

三是提前筹划,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建外街道编制年度预算时,提前征集各科室项目计划,经主任办公会、工委会充分研究论证后,并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是否属于重点支出或项目等排序,科学测算项目所需资金后,编制年度项目预算。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