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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4 来源:潘家园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机构设置、职责

 

潘家园街道办事处内设六办一队一委三中心,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街道纪工委;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市民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潘家园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

 

(2)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3)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4)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5)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6)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7)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8)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97人,实有人数95人;事业编制48人,实有人数4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8,320.13万元,比上年增加5,276.75万元,增长22.9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973.82万元,比上年增加5,871.29万元,增长27.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34.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4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39.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673.38万元,比上年增加4,402.37万元,增长20.70%,其中:基本支出4,696.3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29%;项目支出20,977.0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7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035.84万元,比上年增加5,199.92万元,增长22.77%。主要原因:主要是增加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42.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0.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34%;公共安全支出266.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5%;教育支出0.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95.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0.51%;卫生健康支出811.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9%;节能环保支出153.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0%;城乡社区支出4,762.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72%;农林水支出1,357.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630.6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70.19万元,增长16.38%。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6.9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6.9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074.0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0.35万元,增长16.93%。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40.3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52万元,增长1.83%。主要用于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港澳台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0.7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侨联事务管理。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2.9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12万元,增长19.58%。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和城市志愿者工作。

 

 组织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97.1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3.85万元,下降7.43%。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等。

 

“宣传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52.6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2.61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统战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04万元,下降100.00%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3.5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5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维稳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7.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5.4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重点人稳控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2021年度决算266.6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7.10万元,增长40.66%。其中:

 

 “公安”(款)2021年度决算17.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7.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民警驻区制相关支出。

 

 “司法”(款)2021年度决算9.6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40.0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0.10万元,增长33.39%。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运行保障等工作。

 

  3、“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0.7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77万元,增长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0.7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7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7.3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5.81万元,增长3,029.65%。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1年度决算47.3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5.81万元,增长3,029.65%。主要用于文明引导员及三馆免费开放相关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5,395.9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948.50万元,增长182.63%。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543.3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8.98万元,增长12.18%。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便民服务中心人员工资。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3,315.5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79.90万元,下降5.15%。主要用社区机构运转、基层党组织建设等。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488.2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74万元,增长0.77%。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退休人员补贴、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就业补助”(款)2021年度决算378.5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78.5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街乡促进就业工作和公益性就业组织补贴等。

 

“抚恤”(款)2021年度决算22.5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2.5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

 

“社会福利”(款)2021年度决算17.9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4.93万元,增长491.12%。主要用于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相关工作。

 

“残疾人事业”(款)2021年度决算86.2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21万元,增长3.86%。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等。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1年度决算46.0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6.0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低保、低收入对象的采暖补贴。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1年度决算0.2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2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0,497.3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600.24万元,增长1,070.12%。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及疫情防控工作。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811.2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98.28万元,增长96.45%。其中: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58.7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8.95万元,增长498.95%。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暖心行动等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328.7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58万元,增长0.79%。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21年度决算149.9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49.9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退养人员医疗救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0.2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2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孝顺之星相关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73.5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96.58万元,增长255.28%。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疫苗接种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等工作。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53.5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23.53万元,增长411.34%。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1年度决算26.1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91万元,下降13.03%。主要用于垃圾分类相关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27.4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27.4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垃圾分类示范区及垃圾分类宣传指导等。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762.7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45.49万元,增长5.43%。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707.5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77万元,增长4.55%。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综合执法人员工资。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1年度决算3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街区责任规划工作。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1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75.19万元,下降100%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1年度决算789.6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7.35万元,下降3.35%。主要用于道路保洁和绿化、道路环境整治等。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3,235.6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17.26万元,增长14.8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民生家园建设等。

 

 9、“农林水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357.0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61.62万元,增长173.91%。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1年度决算298.3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10万元,下降3.59%。主要用于地区功能疏解相关工作。

 

“水利”(款)2021年度决算1.0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01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培训补贴。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057.7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71.71万元,增长468.58%。主要用于地区功能疏解、人口调控等工作。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6.5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1.52万元,增长230.4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6.5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1.52万元,增长230.40%。主要用于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补贴及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50万元,下降100.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50万元,下降100.0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696.3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抚恤金、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98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60万元减少3.6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67万元减少1.6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6.9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8.93万元减少1.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6.9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8.93万元减少1.9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68.1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40.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386.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86.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83.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本部门车辆5台,95.0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42.7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 20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 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2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6 211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7212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8213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9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0229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本部门职能

 

 1、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潘家园街道办事处内设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纪检监察组。

 

街道行政编制97人,实际95人;事业编制48人,实际42人。

 

 2、部门职能情况

 

 包括部门职能、机构职能等。

 

潘家园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

 

2.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3.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4.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5.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6.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7.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8.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职能:

 

1、综合办公室

 

承担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管理、信息、对外接待联络、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绩效管理、重要文稿起草和调研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等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区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负责街道大数据管理、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社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负责总工会、团工委、妇联等群团工作。统筹推进街道协商民主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制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

 

3、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

 

负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综合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和“扫黄打非”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社区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统筹辖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防震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4、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协助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街巷长、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辖区防汛抗洪工作。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节约用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供热采暖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指导、监督辖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负责辖区民兵、征兵工作。负责辖区人民防空工作。

 

5、社区建设办公室

 

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推进居民自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洽理,服务社区发展。培育、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组织收集社区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社区学前教育、家庭教育,配合做好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负责社区服务、党群文体活动组织以及活动场所管理工作。

 

6、民生保障办公室

 

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并承担相关工作。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承担残联具体工作。负责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动物防疫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

 

7、纪检监察机构

 

负责协助街道党工委推进街道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街道所辖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执行党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开展街道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社区纪检组织和干部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根据授权,依法对街道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监察建议;协助区监委开展调查工作。

 

8、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

 

9、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

 

主要承担社区服务、党群文体活动组织以及活动场所管理工作。

 

10、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

 

主要承担街道大数据管理、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二)年度预算执行及项目管理情况

 

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13360.20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1.879861万元,项目支出9298.324319万元。截至20211231日部门预算支出共计11083.368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8.894665万元,项目支出7144.473562万元。

 

年中追加资金15934.70342万元,支出13291.16682万元。

 

(三)部门绩效实现情况

 

2021年,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强化党建工作基础、提升组织凝聚力为核心,以强化服务群众、创新社会管理为抓手,精诚团结,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动街道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一是突出“四个争创”,党建和队伍建设更上台阶。围绕争创一流的执政本领、争创一流的服务效能、争创一流的干部素质、争创一流的整体形象的工作目标,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全面夯实党建基础,着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聚焦主题主线,党史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固本强基,基层治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二是突出“防治结合”,社会综合治理形势良好。全力维护地区环境安全稳定,积极构筑维稳防控安全网络,狠抓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把平安建设延伸至居民身边,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充分动员各方力量,社会面防控网络覆盖广泛。平安建设加强,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三是突出“精细长效”,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立足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优化城市环境,推动城市更新,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落实长效管理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地区环境秩序和居住品质。“疏整促”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连续五年打响拆违第一枪,聚焦重点区域精准疏解,平稳有序拆除违法建设。城市更新行动有力推进。开展老旧小区嵌入式综改,着力推动区域物业整合管理,推进老旧小区有机更新。持续抓好垃圾分类这一关键小事,地区环境秩序持续改善。

 

四是突出“创优创新”,社区建设特色鲜明。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中心,以满足群众多元需求为前提,加强社区治理创新统筹指导,努力推动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进一步提升群众归属感。创新工作机制,构建党委统领、居委扶持、居民自治三方联动模式,服务机制优化创新。圆满完成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基层建设有效夯实。开展社区之家共建,探索建立“五社联动”治理模式,公共服务持续完善。

 

五是突出“稳扎稳打”,利民惠民举措助力幸福提升。把群众的期盼作为工作方向,坚持把民生保障放在第一位来抓,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为民服务流程,大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检查,持续开展疫苗接种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扎实开展为民利民爱民活动。开展紧急救助、节日关怀、健康体检等公益活动,普惠地区弱势群体。推进主动救助、快速救助、高效救助,落实兜底保障,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四)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朝阳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民生家园建设经费

 

主管部门

 

潘家园

 

实施单位

 

潘家园

 

项目负责人

 

相关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87381859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0

 

1000

 

100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000

 

1000

 

1000

 

 

1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地区民生事业发展,保障地区重点工作落实,建设美丽家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

 

根据街道工作需要及群众需求支出

 

根据街道工作需要及群众需求支出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支出用途

 

用于民生服务保障和美丽家园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用于民生服务保障和美丽家园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20

 

20

 

 

时效指标

 

指标1:项目实施

 

1-12月完成

 

1-12月完成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成本

 

成本控制在1000

 

成本控制在1000

 

20

 

2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经济效益

 

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社会效益

 

做好地区民生保障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做好地区民生保障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居民满意度

 

根据工作需要和群众需求,保证民生服务保障和美丽家园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满意度80%

 

根据工作需要和群众需求,保证民生服务保障和美丽家园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满意度80%

 

10

 

10

 

 

总分

 

100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