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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4 来源:来广营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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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本市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朝阳区乡(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结合来广营乡(地区)实际,制定机构改革方案。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委员会(简称来广营乡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来广营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来广营地区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全面领导乡(地区)、村(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简称来广营乡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家行政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来广营地区办事处(简称来广营地区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在辖区行使综合管理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乡党委(地区党工委)与乡政府(地区办事处)合署办公。

 

1.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并决定本乡(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研究讨论后,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领导乡(地区)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5)加强乡党委(地区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市、区有关部门驻乡(地区)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7)领导本乡(地区)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等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乡政府(地区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推进村(社区)发展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依法自治,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治理水平;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落实综合化、扁平化管理体制创新工作要求,整合乡(地区)党政机构及职责,综合设置为7个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城乡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乡(地区)纪检监察机构、行政执法机构综合行政执法队按有关规定设置。

 

根据服务功能、职责任务实际,对乡(地区)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调整优化,综合设置为5个,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二)人员构成情况

 

来广营部门行政编制94人,实际84人;事业编制75人,实际73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推进财政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结合预算法实施条例,扎实做好相关配套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着力推进预算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结合审计提出的问题,修改、健全内控制度,归纳提炼具有指导作用、切实可行的范本及操作流程,着力推进财务审批程序化、流程化和规范化。

 

2.进一步夯实财政财务和预算管理基础。2019年正式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调整是国家财经工作方面重大改革,实行“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核算模式。继续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学习培训,完善系统软件;促进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推动内控建设由“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

 

3.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质量。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项目预算的科学化与精细化;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杜绝无预算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加大审计检查力度,到审计全覆盖、常态化,将“零余额”延伸到终端;增强财政统筹资金使用力度,切实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培训,依法、依规、依程序规范各类业务流程。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干部的廉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力促经办人员人人都能学制度、懂制度、用好制度

 

5.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财政资金支持。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2,932.11万元,比上年减少17,482.82万元,下降28.9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216.00万元,比上年减少4,331.96万元,下降9.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68.8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3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47.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0,635.14万元,比上年减少15,436.11万元,下降27.53%,其中:基本支出5,314.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3.08%;项目支出35,320.1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6.9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961.15万元,比上年减少17,634.13万元,下降29.59%。主要原因:2021年减少了重点乡环境整治资金尾款、功能疏解专项资金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48.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44.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8%;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0.00%;公共安全支出3,990.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4%;教育支出1.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74.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28%;卫生健康支出966.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1%;节能环保支出79.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0%;城乡社区支出5,066.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62%;农林水支出9,939.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76%;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444.8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73.56万元,增长8.63%。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1.7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1.32万元,增长4,743.15%。主要用于人大课题调研等工作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402.5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57.77万元,增长7.03%。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机构运转、街乡文明引导员补贴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06.6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12万元,增长2.54%。主要用于人口抽样查工作。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9.6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00万元,增长11.31%。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专职工作者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669.9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36万元,下降0.50%。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宣传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53.6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3.62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60.4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3.91万元,增长127.94%。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7.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3.2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2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服务保障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990.8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651.88万元,增长1,077.28%。其中:

 

“公安”(款)2021年度决算74.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4.00万元,增长23.33%。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运行保障工作、警务工作站建设经费

 

“司法”(款)2021年度决算26.6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32万元,下降4.71%。主要用于司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村居公益法律服务补贴等。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3,890.1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639.20万元,增长1,449.94%。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部周边安全维稳、入境进京使团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和指挥部工作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1.2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0.74万元,增长485.19%。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1年度决算61.2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0.74万元,增长485.19%。主要用于文明引导员补贴、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6,574.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624.66万元,增长85.19%。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394.8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7.39万元,增长20.5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5,240.6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18.99万元,下降7.40%。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五险一金、基层党组织建设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541.3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0.79万元,下降1.95%。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21年度决算107.1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07.14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和促进就业工作经费。

 

“抚恤”(款)2021年度决算15.9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5.91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

 

“社会福利”(款)2021年度决算87.3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6.91万元,增长18,106.43%。主要用于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老年人补助医疗款、“四进”和“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等。

 

“残疾人事业”(款)2021年度决算122.8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55万元,增长2.98%。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等。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1年度决算3.2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21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1年度决算0.8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8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0,060.2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769.46万元,增长339.16%。主要用于选调生保险工资、环境整治项目、功能疏解工作支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创建安全交通示范区建设、自备井转换工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事务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966.7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68.86万元,增长38.52%。其中: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2.8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2.81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人口文化阵地管理经费、情暖万家送温暖事务等。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362.8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2.68万元,下降5.88%。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21年度决算16.5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6.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待遇补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0.2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2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孝顺之星经费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564.4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52.04万元,增长80.69%。主要用于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疫苗接种工作经费、街乡病媒消杀经费等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9.9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9.98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79.9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9.9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工作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066.0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88.18万元,增长24.23%。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799.9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6.21万元,增长6.13%。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1年度决算3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街区责任规划师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1年度决算2,244.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4.09万元,下降2.78%。主要用于自管道路保洁、绿化养护支出、冬奥会服务保障重点区域及道路环境整治项目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992.0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006.05万元,增长102.0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公共事务协管经费、信访调处工作站经费等其他辖区事务。

 

 8“农林水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9,939.5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017.34万元,增长25.46%。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1年度决算1,001.8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561.03万元,下降60.91%。主要用于新建社区开办费、公益事业专项补助、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等其他辖区事务。

 

“林业和草原”(款)2021年度决算3.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首都绿化美化创建工作

 

“水利”(款)2021年度决算19.3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9.3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乡管沟渠经费等。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8,915.2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555.98万元,增长66.35%。主要用于功能疏解专项、民生家园建设经费、人口调控专项、办事处及社区层面服务用房运转、平原造林、平原生态林及郊野公园养护费及流转费、村庄社区化建设、疫情常态化工作事务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3.3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8.36万元,增长367.2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3.3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8.36万元,增长367.20%。主要安全生产巡查员工作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44.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其他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4.4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44.4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全民健身示范街道、体育特色乡镇项目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314.9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5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08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55万元减少15.4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90万元减少1.9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6.0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9.65万元减少13.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6.0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9.65万元减少13.5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5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51.1796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32台,314.0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774.8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1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2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9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本部门职能

 

 1、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本市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朝阳区乡(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结合来广营乡(地区)实际,制定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委员会(简称来广营乡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来广营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来广营地区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全面领导乡(地区)、村(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简称来广营乡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家行政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来广营地区办事处(简称来广营地区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在辖区行使综合管理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乡党委(地区党工委)与乡政府(地区办事处)合署办公。

 

来广营部门行政编制94人,实际84人;事业编制75人,实际73人。

 

 2、部门职能情况

 

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并决定本乡(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研究讨论后,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领导乡(地区)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5)加强乡党委(地区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市、区有关部门驻乡(地区)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7)领导本乡(地区)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等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乡政府(地区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推进村(社区)发展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依法自治,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治理水平;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落实综合化、扁平化管理体制创新工作要求,整合乡(地区)党政机构及职责,综合设置为7个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城乡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乡(地区)纪检监察机构、行政执法机构(综合行政执法队)按有关规定设置。

 

根据服务功能、职责任务实际,对乡(地区)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调整优化,综合设置为5个,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二)年度预算执行及项目管理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4771.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26.4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44.6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6827.0437万元。2021年基本支出调整预算数为5357.70441万元;项目支出调整预算数为36603.441461万元。项目支出中金额占比较大的项目主要为公共服务经费、基本事业费道路保洁项目、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等。

 

我部门严格履行“三重一大”程序,按照资金审批程序,审核材料完整性、规范性,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控制资金运行成本。

 

(三)部门绩效实现情况

 

本部门的绩效目标为保障乡政府统筹其他公益事业类事权;提升人居环境,改善乡村生态环境、绿化美化乡村家园。让百姓切身感受到绿化美化在改善生态、改善农村面貌、提高生活条件等方面的益处。保证乡村绿化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地区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提高党性,增强凝聚力。保障地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居民管理、为民办实事及其他公益事业支出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与预期完成情况的偏离程度较低。

 

其中,民生家园建设资金项目在疫情防控、环境整治、信访维稳、综合治理、重大活动服务保障、消防安全、防汛、拆违控违、重大舆情处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公共服务经费项目保障社区正常运转,保障社区工作者个人利益,按时发放工资,按时足额上缴保险、公积金;保障了党建、科学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活动的开展,提高居民参加活动兴趣,丰富生活;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性项目,提高居民生活环境水平,增强居民满意度,提升居民幸福感。郊野公园养护费区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林木养护、补植补造、抚育管理、林地保洁、苗木浇水、病虫害防治等绿化养护工作。基本事业费-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项目资金保证了辖区内道路保洁工作的正常管护工作,为居民出行提供便利条件,营造了优美的卫生环境。

 

(四)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对500万元及以上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跟踪分析,进一步加强了项目资金绩效预算管理,优化资金支出标准。绩效评价以绩效目标为核心,围绕项目预算安排及落实情况、项目实施内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开展,对于支出进度及绩效目标完成比较好的项目及时总结经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项目支出的绩效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多措并举督促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一是上会通报各类资金支出进度,分析原因;二是召开调度会,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根据评审结果及时拨付资金三是提前谋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资金拨付做好充分准备。

 

我部门将进一步推进项目绩效管理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程度,加强对绩效考评指标的全程跟踪,及时反馈支出进度和执行中的问题,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朝阳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市级)

 

主管部门

 

653来广营

 

实施单位

 

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

 

杜亚雄

 

联系电话

 

84953949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9.485437

 

609.485437

 

605

 

10

 

99%

 

9.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605

 

605

 

605

 

 

100%

 

 

     上年结转资金

 

4.485437

 

4.485437

 

0

 

 

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5个村、29个社区经费全部用于服务群众所需的项目,提高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基本完成预期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资金使用范围

 

公共服务类、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工程类、摄像头类等)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公共服务类

 

便民服务、志愿者服务、群众活动、关爱帮扶老党员及病残党员,达到提高群众满意度的效果,高效使用财政资金。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10

 

10

 

 

指标2:工程类验收合格率

 

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10

 

10

 

 

指标3摄像头人脸识别

 

在老旧社区及需要重点安防区域安装摄像头,安装安保设备,提高群众安全感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10

 

10

 

 

指标4乡统筹

 

重点需帮扶项目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时间

 

争取2021年底完成进度达到100%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10

 

9.9

 

 

成本指标

 

指标1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在609.485437万元内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服务群众

 

党建引领城乡建设、发展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10

 

1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受益群众满意度

 

受益群众满意度95%以上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10

 

10

 

 

总分

 

100

 

99.8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