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北京市朝阳区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专栏>>地区办事处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地区(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4 来源:十八里店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所属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包括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地区)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地区)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地区)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地区)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并决定本乡(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研究讨论后,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领导乡(地区)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5、加强乡党委(地区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市、区有关部门驻乡(地区)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7、领导本乡(地区)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等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02人,实际91人;事业编制92人,实际7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2,842.22万元,比上年减少20,001.94万元,下降19.4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0,805.08万元,比上年增加1,417.66万元,增长 1.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611.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93.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9,871.44万元,比上年减少20,877.97万元,下降20.72%,其中:基本支出5,562.8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6%;项目支出74,308.6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0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404.66万元,比上年减少20,079.67万元,下降19.59%。主要原因:私搭乱建环境整治拆除项目已完成,无资金申请需求。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46.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2.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2%;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0.00%;公共安全支出5,840.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44%;教育支出2,908.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3.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6.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9%;卫生健康支出970.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0%;节能环保支出185.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6%;城乡社区支出5,886.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53%;农林水支出27,056.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3.00%;交通运输支出0.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122.8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66.55万元,增长13.30%。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1.1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1.1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人大换届选举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226.6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83.97万元,增长9.01%。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日常办公耗材、水电等支出。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20.9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81万元,增长3.66%。主要用于人口普查工作支出。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8.0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工作支出。

“组织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484.8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8.07万元,增长6.15%。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协理员工资、基本保障和基本待遇支出。

“宣传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5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文明城区创建支出。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94.2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5.51万元,增长403.80%。主要用于综治维稳、重点人稳控工作支出。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7.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840.2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720.81万元,增长4,791.30%。其中:

“公安”(款)2021年度决算40.9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9.07万元,下降31.78%。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运行保障支出。

“司法”(款)2021年度决算12.7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00万元,下降19.11%。主要用于村居公益法律服务。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5,786.5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742.88万元,增长13,141.59%。主要用于防范和处理邪教基础工作。

3、“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908.1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907.01万元,增长249,528.67%。其中:

“普通教育”(款)2021年度决算2,907.1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905.94万元,增长249,436.91%。主要用于学前教育补助。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1.0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0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业务培训。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03.8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7.88万元,增长126.02%。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1年度决算103.8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7.88万元,增长126.02%。主要用于街乡文明引导员补贴、群众文化节系列活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946.7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251.89万元,增长33.88%。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390.0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0.59万元,增长14.9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社保所在职人员工资。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619.3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93.01万元,下降5.43%。主要用于社区工作者工资、社区日常办公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600.1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6.46万元,增长2.82%。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

“就业补助”(款)2021年度决算25.9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5.9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街乡就业工作绩效考核。

“抚恤”(款)2021年度决算82.7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2.7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支出。

“社会福利”(款)2021年度决算56.2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5.86万元,增长13,427.10%。主要用于政策性转居人员生活补助、乡无丧葬补贴支出。

“残疾人事业”(款)2021年度决算82.3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3.58万元,下降43.56%。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温馨家园运行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1年度决算4.9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9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低保家庭采暖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084.8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171.92万元,增长128.37%。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公益事业工作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970.9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2.00万元,增长45.14%。其中: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31.3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4.57万元,增长363.02%。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一次性经济帮助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378.2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9.34万元,下降4.87%。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21年度决算3.9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9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城乡特困医疗救助支出。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0.2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2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孝顺之星工作。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557.2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92.66万元,增长110.59%。主要用于病媒消杀工作。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85.0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12.14万元,增长153.78%。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1年度决算101.5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20万元,增长42.34%。主要用于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设备维护补贴、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83.5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1.94万元,增长5,121.36%。主要用于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886.0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271.49万元,增长27.55%。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775.9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7.46万元,增长5.07%。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城管在职人员工资。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1年度决算45.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责任规划师劳务费。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1年度决算3,096.7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35.27万元,增长12.14%。主要用于基本事业费绿化养护、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工作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968.4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98.75万元,增长84.02%。主要用于用于日常办公以及聘用制人员工资等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7,056.6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4,777.95万元,增长120.35%。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1年度决算6,014.0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29.92万元,下降3.68%。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社区办公服务装修改造工作项目支出。

“林业和草原”(款)2021年度决算19.8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9.8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纪念林养护补助支出。

“水利”(款)2021年度决算1,750.6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580.42万元,增长928.48%。主要用于平原造林土地流转、非常规水源接入工程。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9,272.0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407.65万元,增长228.63%。主要用于村“两委”干部基本待遇和基本保障资金、功能疏解点位专项资金、郊野公园土地流转工作。

10、“交通运输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0.7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铁路运输”(款)2021年度决算0.7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印制宣传材料工作。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5.5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0.52万元,增长410.4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5.5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0.52万元,增长410.40%。主要用于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岗位津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89.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28,340.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83%;其他支出47.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7%;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1年度决算28,340.6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8,340.65万元,增长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8,340.6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8,340.6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小武基棚户区改造环境整治项目贴息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3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8万元,增长100%。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3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3、“其他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7.9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15万元,下降0.31%。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47.9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15万元,下降0.31%。主要用于特色乡镇建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562.8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5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5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63万元减少11.1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12万元减少2.1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3.5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2.51万元减少9.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3.5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2.51万元减少9.0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1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5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33.9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1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1台,205.3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265.7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1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2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14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9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本部门职能

1、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地区)机构改革方案》(京朝办发【2020】23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内设7个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乡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十八里店乡(地区)所属事业单位5个:⑴.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地区)便民服务中心;⑵.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地区)市民活动中心;⑶.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地区)市民诉求处置中心;⑷.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⑸.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地区)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十八里店乡部门行政编制102人,实际91人;事业编制92人,实际73人。

2、部门职能情况

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

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推进村(社区)发展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依法自治,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治理水平;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预算执行及项目管理情况

我乡2021年度收入合计80805.079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611.630395万元、其他收入193.44943万元;全年支出79871.436173万元(含基本户),其中基本支出5562.798127万元、项目支出74308.638046万元。在预算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上,严格遵照《十八里店乡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通过规范资金支出程序、把控审批支付要点,确保每笔支出依法合规、资金落到实处。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部门绩效实现情况

2021年度实现收入80805.079825万元,拨付资金79871.436173万元(含基本户),我乡较好地实现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如公共服务经费、民生家园建设经费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等项目,已全部办结、实现预定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

预算资金项目根据中央及市区重点保障任务、部门预算编报及绩效评价等情况统筹安排、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对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朝阳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附件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