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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1-09-01 来源:区城管执法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隶属于朝阳区人民政府,并接受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机构性质为行政执法机构。依照京政发【2020】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精神,行使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旅游管理方面、能源运行管理方面、园林绿化管理方面以及疫情期间赋权的部分卫生健康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按照朝阳区人民政府核定的对我局编制设置和组织构架的规定,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督察科、法制科、宣传科、综合协调科、装备财务科、人事科、群团办、教育培训科、综合考核科、执法处置中心、共12个职能科室以及督察队、综合执法队、朝阳园执法队、798艺术区执法队、CBD执法队、工人体育场执法队4个执法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79人,实有人数172人;工勤编制11人,实有人数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9,406.005094万元,比上年减少1,290.804848万元,下降12.0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073.743818万元,比上年减少1,591.138471万元,下降-14.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73.7438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341.988794万元,比上年减少922.929872万元,下降-8.99%,其中:基本支出5,972.4869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3.93%;项目支出3,369.50189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6.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41.9887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1,058.5838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33%;教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科学技术支出302.918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1718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4%;卫生健康支出319.1744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2%;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7,088.1407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87%;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058.58384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71.222456万元,下降25.96%。其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20年度决算1,058.58384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71.222456万元,下降25.96%。主要用于公务事务协管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02.918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7.306000万元,下降8.27%。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20年度决算302.918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7.306000万元,下降8.27%。主要用于城管综合平台项目系统维护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573.17181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0.571819万元,增长5.6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476.51741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6.082581万元,下降12.18%。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养老保险。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96.6544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6.6544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规自领域违法建设测绘、执法处置中心大厅控制台采购及玻璃隔断制作、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外包服务、购买办公用具等方面。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19.17441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9.445589万元,下降23.76%。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319.17441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9.445589万元,下降23.76%。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医疗保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972.48690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1.477519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240000万元减少35.76248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610000万元减少2.61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1.47751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4.630000万元减少33.1524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1.47751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4.630000万元减少33.15248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7625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25.1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4.9465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7.0855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7.8610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4.9465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22台,446.51568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756.466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执法检查工作,作为复工复产组和市场防疫组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对商务楼宇、商场、餐馆“三类场所”的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全区“三类场所”共建账1.4万家,录入“三类场所”疫情防控检查单7.5万个,检查商务楼宇1.7万家次,发现问题1243起;检查商场超市13845家次,发现问题1456起;检查餐馆食堂3.8万家次,发现问题3129起,均已责令整改并复查验收。公示“三类场所”不合格单位464家,均已整改并撤销公示。全区“七小场所”共建账2.4万家,开展检查81.6万家次,发现问题2.4万起,均已整改完毕。同时积极下沉一线支援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助力结对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累计张贴通知、发放告知书等1.5万份,摸排返京人员情况8590户,对楼道、电梯间、垃圾箱等公共环境消毒711处,检查门店、物业等单位3310家次,协助社区封闭小区出入口64处,在各小区门岗登记测温累计20万人次,为居家隔离人员送快递644份,协助社区整理、筛选、录入防疫工作台账等信息1.8万条,协助劲松街道核酸检测点完成1万人次的核酸检测任务。结合复产复工进展,有序推进全区占道经营整治专项行动,保持热线举报压减力度,全区占道经营类累计举报量6249件,同比下降35.8%,完善79处“朝阳区食品摊贩第一批管理提升与试点试行工作台账”点位信息,梳理并确定“老字号”企业节令食品春节期间售卖点15处,切实做到疏堵同步、有序推进。年内,全区城管执法系统共查处占道经营违法行为5373起,罚款184.886万元;全区146处占道经营整治挂账点位整治状态良好,均已提交销账申请。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聚焦“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依法严厉查处“混装混运类”违法行为,采用覆盖式在线学习、突出重点的微课视频与执法场景相结合的现场执法操作手册等方式,加强垃圾分类执法培训。年内,共录入检查单5.6万份,立案1855起,拟处罚148.03万元。聚焦绿化规自领域整改,全面推进违建治理工作。出台《加强别墅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别墅区违法建设管控的意见》,形成部门会商机制、信息报送机制和巡察督办机制,目前,案件全部完成现场核实和台账更新,已结案9件,拆除46处。将燃气安全专项执法与疫情防控检查相结合,确保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对全区40家医学隔离点等重点场所进行多轮次全覆盖燃气检查,将执法活动与服务市场主体相结合,执法过程主动宣传小微用户改装管道的优惠政策,上报拟改装用户申请170余件,推进瓶装液化气用户改管道。年内,针对燃气类违法行为共立案107起,罚款约15万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基本不偏离,支出未达到100%的原因一是“公共事务协管经费”根据政策核减协管人员人数,财政收回经费363.6296万元,二是“城管以奖促治经费”2020年城管业务课程项目根据合同要求尾款35.997000万元结转到2021年度支付。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涉及金额2133.4343万元。评价结果:

1、城管以奖促治经费项目(1个),进行城管业务规范化课程建设培训,聘请专业运维团队对城管执法局综合平台进行运行维护,有效提高城管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效率、对一线执法队伍的指挥调度能力,提高执法绩效。

2、公共事务协管经费项目(1个),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共有185名编制外公共事务协管人员,下半年核减至85名。2020年我局高效完成了对全区日常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对重点地区的集中执法整治,完成了各项重大活动保障的任务。完成了应急处突、拆违和施工工地管理等专业执法工作,聚力疏解非首都功能,提升整治城市管理水平,公共事务协管人员很好的发挥了协助管理作用。

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问题,预算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不偏离。

附件一: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二: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