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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1-09-01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2019年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宣传科、调研科、经济科、规划建设科、社会管理科、社会发展科、基层政权建设科、法制科、农业科、信访维稳科、财务科。下属预算单位两个,分别为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朝阳区农村人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2、职责。区委农工委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本区农村城市化和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社会发展、社会建设、城市管理等重大问题,向区委提出报告和建议,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工作;协调指导乡村文化振兴,培育文明乡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工作;指导农村宣传报道;负责农工委系统并指导农村地区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三)协助做好农村系统区委管理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四)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农工委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五)指导农村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六)指导农村系统统战、群团、民族、宗教、科技等工作;指导农工委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七)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农村实际,进行综合性调研,向区政府提出报告和建议,并协调实施;(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工作;参与编制、修订乡村建设规划,协调推进乡村建设;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制定农村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规划方案,并协调督促落实;协调、督促农村产业发展规划的落实;(三)负责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落实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并指导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四)研究制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和休闲农业发展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转型优化升级;负责农村产业化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的引进;负责特需农产品供应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统筹协调农民增收工作;(五)指导、检查本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制定农村社区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社会保障、农民转居转工、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等工作;(六)负责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行业的发展和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管理农业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指导农村基本农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管理工作;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七)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等方面的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动物诊疗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本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八)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财政农村法定保障财政资金计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职能转变。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3.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十一)与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负责兽医卫生防疫、检疫及种畜禽引进的检查监督;宠物防疫的检查监督;兽药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和使用的检查监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检查监督;渔业资源、渔业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检查监督工作;水产品运输、贮藏、经营的检查监督工作;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农业机械销售、维修市场的检查监督工作;农机作业现场安全的检查监督工作;种子、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生产、经营的检查监督;农药、肥料生产、经营及使用的检查监督;白鹿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查证、验物、登记和消毒工作;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管理权限,开展被遗弃、被没收以及无主动物的收容处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村人才就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农村人才服务工作,建立人才管理体系,开展农村地区人才需求分析预测,承担农村人才教育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农村人才调研工作,指导农村管理干部、社区工作者、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村人才就业服务工作,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开展就业岗位、就业趋势分析统计,以及农村人才供求信息收集、发布等相关工作;协助农委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研究工作,以及农民市民化宣传教育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38人。其中: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63人,实有63人;农业执法大队行政编制75人,实有66人;农村人才就业指导中心事业编制26人,实有2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9,835.945020万元,比上年减少3,090.530822万元,下降23.9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680.437727万元,比上年减少3,130.252054万元,下降26.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80.43772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143.058284万元,比上年减少1,548.869415万元,下降15.98%,其中:基本支出5,000.70878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1.41%;项目支出3,142.3495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8.59%;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3.0582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教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科学技术支出59.7246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4.6056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86%;卫生健康支出275.7523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9%;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农林水支出6,922.9757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02%;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120000万元,下降100.00%。其中: “组织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120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为结转下年使用。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9.7246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638400万元,下降12.64%。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59.7246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638400万元,下降12.64%。主要用于办公自动化等级保护测评及购买网络安全设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884.60561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39.645613万元,增长37.1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562.37306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0.786937万元,下降5.19%。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物业补贴。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42.5178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2.5178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去世人员抚恤金及丧葬费补助。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79.7147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27.914750万元,增长439.99%。主要用于2019年朝阳区三社一体化社区治理项目、2020年农村地区三身一体化运行指导与服务项目、缴纳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证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等。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75.75233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9.077661万元,下降28.34%。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275.75233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9.077661万元,下降28.34%。主要用于按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医保费。

 

    5、“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922.97573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143.246568万元,下降47.02%。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0年度决算6,082.80153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983.420764万元,下降53.45%。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机关养老保险、物业补贴、住房补贴、农村地区文化体育系列活动、村账托管代理记账费、2019年村庄清洁行动管理服务、朝阳区农村地区重点工作区级媒体宣传合作、朝阳区东三乡区域统筹规划项目、2020年村庄清洁行动管理服务、集体产业用地区级统筹孙河专题研究、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监理项目等。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840.1741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40.17419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朝阳区东三乡区域统筹规划项目和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监理项目等。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0.000000万元,下降100.0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0.000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为资金下拨至我局前,该项工作已全部完成,故将资金退回区财政局。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000.70878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2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3.078711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970000万元减少7.89128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080000万元减少2.080000万元。主要原因:我局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未发生。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3.07871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8.890000万元减少5.8112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我局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数量。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3.07871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8.890000万元减少5.81128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4241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27.05157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5.4888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326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9.7562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1.7914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513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6台,236.49942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29.57328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2020年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推进了农村地区城市化发展进程。通过开展各类学习,组织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大对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当中取得成就的宣传力度;全面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落实农村地区各项发展任务,通过政策研究,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改善农村地区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农村地区规划、美丽乡村及社区建设等工作的开展,改善农村地区环境,百姓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开展丰富农村地区群众文化生活,有效推动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20%,涉及金额70952.91万元,评价结果总体良好。   

 

    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按照职能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在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处理12345热线工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扎实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农资市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全国“两会”保障工作,实现了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朝阳区农村人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按照职能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在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的直接领导下,落实市区工作部署,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人才建设工作,发掘人才资源,搭建人才发展平台,着力开展调研工作、持续开展人才培养工作、打造各类人才发展平台,开展农民培训专项调研,提升就业主动性;以切实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为指导思想,制定《朝阳区职业农民有关知识技能培训方案》,从社会环境、职业素养常识和职业技能等方面进行培训,开展农村地区社区(村)活动骨干(职业农民)培育,为农村社区(村)就业提供支持和服务,为朝阳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助力。持续与有关社区合作,着重于培养有志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有志于创新创业的居(村)民,系统提高技能水平,进一步落实培养计划。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二。

   链接: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汇总)2020年度决算报表

   附件二: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