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1 来源: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19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科、社会发展科技科、产业发展科、信息化管理科、信息化促进科。下属1家预算单位,为北京市朝阳区信息网络中心。
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拟订本区科技发展、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牵头推进本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组织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负责承接新型研发机构落地建设工作,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本区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3.推进本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提出本区科技发展战略建议。研究提出本区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拟订本区科普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4.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本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实施。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本区高新技术发展、高精尖产业创新发展、科技促进城市和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6.牵头本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负责拟订本区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融合发展。承担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和科技领域创新示范工作。组织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推动区域科技创新和科技惠民。
7.监测分析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本区软件及信息服务业运行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8.指导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9.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及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10.统筹协调本区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担本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相关工作。
11.统筹推进本区大数据工作。负责政务数据和相关社会数据的整合、管理、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本区社会信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2.指导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13.负责本区无线电管理工作。承担本区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站)的登记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本区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14.负责本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及其团队、外国科技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15.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科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现象。统筹本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强化大数据管理职责,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科学规范利用大数据,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部门行政编制27人,实际25人(含驻区科信局纪检监察组编制5人,实际4人);事业编制11人,实际1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6,158.554997万元,比上年增加8,104.656129万元,增长28.8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275.692196万元,比上年增加7,457.111181万元,增长26.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75.69219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697.891130万元,比上年增加6,776.826729万元,增长25.17%,其中:基本支出1,171.4894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8%;项目支出32,526.4016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6.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57.7688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1922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6%;科学技术支出22,170.9244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3.9107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88%;卫生健康支出69.1082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1%;农林水支出1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30.6330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88.19225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8.842251万元,增长20.41%。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3.66599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3.665995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70.52625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1.176256万元,增长13.03%。主要用于下属单位机构运转经费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人力资源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4.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进人才专项费用。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2,170.92447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236.183321万元,下降9.16%。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3,442.15353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99.606468万元,下降31.73%。主要用于企业技术创新、创新平台建设、社会发展与科普等项目费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8,728.77094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36.576853万元,下降3.29%。主要用于朝阳区政务专网、专线租用费、互联网接入服务等项目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9,383.91077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267.290775万元,增长7,946.57%。其中:
根据财预[2016]143号文件第七部分涉密事项管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9.10823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181761万元,下降18.0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69.10823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181761万元,下降18.01%。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5、“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00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朝阳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项经费。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730.63308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30.633086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730.63308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30.633086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800M无线政务网服务、科技创新孵化和平台系统建设、高精尖产业重大创新支撑专项等项目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71.43415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84841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330000万元减少8.48159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490000万元减少0.49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20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8484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0.840000万元减少7.9915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持平。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8484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0.840000万元减少7.99159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40691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2.57638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01.826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4343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27.3919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00.3365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0.3004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7台,197.42691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9,096.561533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完成43个街道(地区)多点控制单元部署、610个社区(村)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用户使用本系统资源中的可用性原则上需达到100%。保障2020年区政务专网-区级政务专线、社区(村)级线路、相关5条裸光纤安全稳定运行。实现2020年全区技术合同交易额稳步增长,超过1100亿元。带动立项科技企业投入科技研发费用达到1200万元,申请相关知识产权15项;技术创新项目支持对象年销售收入合计达到2亿元。研发补贴高新企业上年度科技研发费用投入达到2000万元,形成相关知识产权20项;上年度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收入3000亿元,研发经费投入200亿元;研发投入立项企业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亿元,实现辖区税收1500万元。”。
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本部门按照年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情况,深入开展部门职能工作,积极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9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8%,涉及金额8627.4449万元。本部门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汇总)2020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