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1 来源:区城市管理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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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区城市管理委内设机构16个,即党建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城乡环境建设规划科、城市管理督查考评科、城市管理综合协调科、法制办(信访办)、城市景观管理科、户外广告管理科、市政综合管理科、环境卫生科、固体废弃物管理科、公共事业管理科(燃气管理办公室、区住宅锅炉供暖管理办公室)、能源管理科、控违拆违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和人事管理科;及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基础设施协调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渣土管理站和北京市朝阳区控违拆违督查队3个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75人(其中公勤4人,派驻组5人),实际73人;规范事业单位编制51人,实际47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三)部门职能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城市管理委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27号)通知精神,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城管委),挂北京市朝阳区城乡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环境办)的牌子。区城管委(区环境办)是负责本区城乡环境建设、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能源日常运行、拆违控违等管理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关于城市(城乡)管理及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检查本区执行情况。
2、按照北京市城市管理总体规划,研究拟订本区城乡环境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拆违控违等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相关工作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
3、负责本区城乡环境建设及环境秩序整治责任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指挥调度、业务指导、考核评价、组织实施等工作,以及联动处置和解决辖区城市管理中的相关问题。承担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4、 负责拟定本区禁止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任务。统筹协调推进本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5、负责本区城市容貌管理。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架空线入地和规范整治。负责管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负责编制本区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本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检查。承担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管理责任。负责指导、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管理。
7负责本区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等行业的管理。统筹本区能源日常运行保障工作。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负责协调区属道路路灯建设。
8、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拟订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本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综合协调、运营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地下管线相关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参与相关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
9、承担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燃气、供热、煤炭、电力、地下综合管廊、再生资源回收、户外广告设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包括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督促行业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0、负责编制本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年度预算,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11、履行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中的行政许可职责,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48,727.977772万元,比上年减少150,965.912701万元,下降37.7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0,399.091575万元,比上年减少117,552.725205万元,下降53.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425.36143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04%;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973.7301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9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5,114.335767万元,比上年减少79,047.471421万元,下降38.72%,其中:基本支出3,883.9319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10%;项目支出121,230.4038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6.90%;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768.4676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52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2,737.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9 %;科学技术支出863.2338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332.8569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07%;卫生健康支出231.9995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9%;节能环保支出5,905.9369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3%;城乡社区支出29,561.9799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68%;农林水支出135.208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0.252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828000万元,下降76.67%。其中:
“组织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252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828000万元,下降76.67%。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737.00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2,737.000000万元持平。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737.00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2,737.000000万元持平。主要用于裕民中路等20条道路路灯工程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863.23386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5.476135万元,下降15.26%。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863.23386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5.476135万元,下降15.26%。主要用于信息化系统运维和建设工作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80,332.85693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3,050.485737万元,增长69.9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48.08458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465420万元,下降0.9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14.8598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14.859800万元持平。主要用于去世人员抚恤金发放。
“社会福利”(款)2020年度决算724.3365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724.336500万元持平。主要用于城市平价气和农村地区“送气下乡”用户炊事用气补贴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79,245.57605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2,314.754857万元,增长68.86%。主要用于供暖补贴发放、市容环境建设、景观靓丽提升、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等工作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31.99951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2.350488万元,下降15.4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231.99951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2.350488万元,下降15.44%。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905.93696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3,504.913039万元,下降90.06%。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0年度决算5,727.70911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3,683.140888万元,下降90.36%。主要用于垃圾分类相关工作支出。
“能源节约利用”(款)2020年度决算178.227849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178.227849万元持平。主要用于餐厨垃圾收运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9,561.97992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3,307.174727万元,增长372.63%。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3,620.67373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60.594033万元,增长18.32%。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机关物业、法律咨询等保障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22,235.1635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0,263.287130万元,增长1,027.61%。主要用于环境建设类项目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706.14266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483.293564万元,增长203.07%。主要用于垃圾公类、公厕建设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35.2084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135.208400万元持平。其中: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35.2084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135.208400万元持平。主要用于积存建筑垃圾整治及“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6.0180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586.0180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586.01806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3,586.018060元持平。其中:
“基础设施建设”(款)2020年度决算3,586.01806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3,586.018060万元持平。主要用于朝阳区19座垃圾楼中转站建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883.931967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793489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160800万元减少8.36731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210800万元,与2020年预算下达数0.2108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 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签证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700000万元减少1.7000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9.58268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6.250000万元减少6.6673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9.58268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6.250000万元减少6.66731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6474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14.39741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59.6677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57.5077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59.6677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24.8359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4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9台,146.37015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999.9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以“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以持续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核心,全面落实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工作,着力打造环境建设亮点、解决环境整治痛点、夯实环境保障重点、链接环境管理断点,不断增强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助力朝阳区大尺度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区、城市化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从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来看,当年资金预算支出完成率96.89%,财政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绩效实现情况:
(一)疫情防控责任全面落实。全面落实“四方责任”,健全防控体系,完善人员管理机制;组织街乡布置疫情防控横幅标语5056条,整治暴露垃圾、堆物堆料、积存渣土等各类垃圾近6万吨。组织做好 48个挂账村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改善人居环境,累计清理卫生死角近5千处、清理积存垃圾6百余吨、清除非法小广告近2.5万张,完成公厕达标改造810座,维修改造照明设施113处。开展铁路沿线整治工作,拆除私搭乱建26处,清理各类垃圾250余吨,苫盖绿网3.2万平米。启动雪天预警7次,组织做好扫雪铲冰工作。
(二)区域环境面貌持续改善。以“欢乐祥和荟朝阳,迎春纳福中国年”为主题,采用灯笼灯饰、景观小品、灯光秀等多种形式,完成7个景观节点、 8条夜景特色街区、26座过街天桥、47条主要大街景观布置工作,营造良好节日氛围。持续推进郭家场村南侧、咸宁侯村2处、22.5万平方米绿化提升工程;2019年37条优美大街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全面复工,形成“政府资金引导、社会企业共建”的新模式,实现共治共享,提升营商环境。配合重点交通枢纽建设工程,推进望京站、北京东站等火车站周边环境整治,组织相关街乡做好新开通7号线东延轨道交通出入口环境整治,组织街乡开展城市道路隔离护栏摸底及优化撤除工作,应撤未撤隔离护栏27公里已全部优化。推进第四使馆区周边环境整治,已完成任务的45%。拆除违法建设“场清地净” 316.99万平方米,完成任务的110.8%;腾退土地 332.08公顷,完成任务的102.2% 。对市级下发的96303处“手续待核查类”图斑完成核查分类工作,形成我区存量图斑核查分类成果。形成“一轴三区二廊道二线”的朝阳区景观照明雏形,区域夜景照明环境明显提升。2020年共完成16项节日活动夜景保障,共计约120天,奥运区域及大望京区域灯光秀在历次重大活动保障中日趋完善,动画内容推陈出新,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累计完成279条、长度约320公里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作。完成裕民中路等20条道路路灯工程安装,并已发电亮灯。对朝阳区229条一级道路和208条二级道路非冬季作业期每日不少于1次机械清洗,冬季采取添加环保型防冻材料,对城市主、次干道开展午间机械清洗作业。实现重点道路每日机械冲洗不少于2次。我区主要道路全部采用“冲、扫、洗、收”组合工艺,目前共有车行道面积1514万平米,其中:机扫面积1438万平米,机械化作业率为94.9% 洗地面积1404万平米,新工艺作业率为92.7%,全部达到市级要求。
(三)垃圾分类深入推进。共分出厨余垃圾8.16万余吨、厨余垃圾分出量较去年同期有大幅提升。利用堆土造景完成190万吨历史遗留建筑垃圾整治任务。将全区141个区级机关、733址学校、175家医院、18家区属国有企业、68家星级宾馆、23处旅游景区、279个有办公和生活区的在施工地、2485个居民小区全部纳入垃圾分类台账管理。配备各品类垃圾桶3.5万个,三轮四桶垃圾运输车约3000辆。推进“撤桶并站”,垃圾桶由2.5万组降至1.8万组。结合“垃圾不落地”工作,前端设置1328处大件垃圾暂存点和1200余处装修垃圾暂存点,实现闭环管理,减少垃圾源头产生量。对128座垃圾楼箱体更换、新增计量称重设备等升级改造工作,全区将有120座垃圾楼具备分类功能,示范片区内的所有垃圾楼实现计量称重;完成163座垃圾楼标识改造提升工作,完成234座垃圾楼和217辆垃圾运输车的标准化喷涂改造。启用新建16座农村地区垃圾中转站,全区垃圾实现密闭收运,所有进站车辆安装GPS并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可查可控。
(四)推进城市管理共治共享。继续推动街巷长巡街打卡,加强小巷管家自曝自治,现有1583名街巷长、10531名小巷管家参与城市环境管理,全年解决各类曝光环境问题近3.4万件。开通“一码共治”精细化管理平台,将公共服务设施、牌匾标识、户外广告等纳入信息化管理,通过数据联动、智能分析,为维护更新打基础、做支撑,实现科学管理。全区约1.18万个公共设施完成赋码、4.08万个公共设施完成数据采集,接收各类设施问题反馈5545个。
(五)城市运行平稳有序。做好各类重大活动期间电力运行保障,组织第三方检查我区输电路线及煤改电线路约1568次、配电站室和开闭站229次、有限空间作业53次、在施电力工程及架空线入地项目44次、出动总人数3784人次,出动车辆1809车次。检查377次充电场站涉及27个运营商,出动总人数754人次,出动车辆377车次。累计供应液化石油气22万瓶,其中送气下乡工程供应17万瓶液化气,平价气项目供应5万瓶液化气,持续深化惠民工程。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区燃气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共检查燃气点位38处,累计完成检查117次,并及时督促企业积极整改。完成约2.12亿平方米(约占全市供暖总面积的25%)的供热保障工作,累计处理居民来电咨询投诉14409个,同比下降24.7%,处理应急突发事件92起,切实保障居民采暖权益。开展锅炉房安全运行检查300余次,确保全区供热安全平稳运行。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1个,涉及金额112521.57万元,占项目总资金的98.3%。10个项目实际支出109265.7万元,资金结余2262.07万元,当年财政收回993.8万元,支出率97.01%,绩效自评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