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北京市朝阳区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专栏 >>街道办事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大屯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1-09-01 来源:大屯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置下列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纪工委监察组。

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包括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大屯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2.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3.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4.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5.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6.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7.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8.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大屯部门行政编制120人,实际104人;事业编制55人,实际4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1,194.079945万元,比上年增加5,178.381723万元,增长19.9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660.961991万元,比上年增加2,517.662547万元,增长10.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85.4013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75.56068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655.730828万元,比上年增加9,311.138789万元,增长45.77%,其中:基本支出6,091.61999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54%;项目支出23,564.11083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95.9800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6.9669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24%;国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251.4308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8 %;教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534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62.2511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21%;卫生健康支出623.7163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9%;节能环保支出727.6085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4%;城乡社区支出7,975.7432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38%;农林水支出2,065.7285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1%;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606.96692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59.115127万元,增长15.98%。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429.41704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23.000648 万元,增长15.33%。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支出。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14.291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07200 万元,增加1.34%。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支出和经济普查支出。

“港澳台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72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侨联工作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30.6737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742140 万元,增长9.82%。主要用于基层团建及妇联活动支出。

“组织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45270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45270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选调生到村任职补助资金。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9.87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875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综治维稳支出和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安保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7.5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5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4.03743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03743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重点人稳控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51.4308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30.089530万元,增长107.21%。其中:

“司法”(款)2020年度决算12.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公益法律补贴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39.4308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30.089530 万元,增长118.98%。主要用于综治维稳中心、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运行、值班巡逻、功能疏解工作、文明引导员工作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77.534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7.534500万元,增长10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0年度决算66.913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6.9135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文明引导员工作、基层文化活动经费、群众文艺团队扶持。

“体育”(款)2020年度决算10.621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62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国民体质测试和体育市场管理工作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8,862.25111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311.863611万元,增长59.67%。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643.44751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61.507513 万元,增长68.4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3,622.38904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3.134547 万元,增长0.36%。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党建经费、公益金支出等。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455.95487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103128 万元,下降0.89%。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就业补助”(款)2020年度决算144.7029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4.7029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公益性就业组织经费。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909.8046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09.8046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伤残抚恤金等支出。

“社会福利”(款)2020年度决算28.114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8.114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高龄养老社区服务经费。

“残疾人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244.01708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2.237083 万元,增长42.05%。主要用于残疾人工作经费和职康运行经费。

“红十字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关爱失独家庭项目经费。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0年度决算7.3903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39031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低保采暖补贴。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0年度决算0.911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911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低收入家庭补助。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803.51928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80.468286 万元,增长203.72%。主要用于环境整治经费、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对口支援经费等。。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23.71636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966369万元,增长0.64%。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7.33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335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38.940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8.9405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241.51591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4.724088 万元,下降30.25%。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20年度决算13.47947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3.47947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5.2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2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孝老敬亲工作经费。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17.24548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3.735482 万元,增长15.99%。主要用于病媒消杀支出、严重精神障碍看护补贴等。

6、“节能环保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727.60856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27.608568万元,增长1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0年度决算727.60856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27.60856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杨柳飞絮治理和垃圾分类工作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7,975.74321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649.815114万元,增长84.37%。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927.48367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4.883675 万元,增长15.56%。主要用于城管队机构运转及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0年度决算3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责任规划师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4,082.25149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327.856793 万元,增长132.69%。主要用于背街小巷治理、社区环境整治项目、基本事业费。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936.00804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97.074646 万元,增长68.8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区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公共事务协管员经费、垃圾分类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065.72857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13.728574万元,增长719.73%。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0年度决算607.00107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55.001072万元,增长140.87%。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工作经费。

“林业和草原”(款)2020年度决算11.2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2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首都绿化美化项目。

“水利”(款)2020年度决算1.12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2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446.40750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94.407502 万元,增长473.97%。主要用于郊野公园补助、河长制、功能疏解资金等。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09.7580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0000%;城乡社区支出5.8419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其他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6,403.9161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0年度决算5.84190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841907万元,增长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5.84190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84190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电网配电设施改造项目。

2、“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403.91612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403.916121元,增长100%。其中:

“基础设施建设”(款)2020年度决算6,403.91612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403.916121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091.61999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059855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070000万元减少2.01014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010000万元减少2.01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8.0598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060000万元减少0.0001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8.0598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060000万元减少0.00014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0598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08.25449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3032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8632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21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19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4.3032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9032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1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5台,233.10760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000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大屯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全面履行各项职能,保障工作稳步发展、着重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氛围,保障社区人员工资、保险以及日常办公及各项业务正常开展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基本事业费、公共服务经费、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工程、疫情防控、民生家园五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95%,涉及金额5945.096200万元,评价结果:基本完成绩效。民生家园建设经费、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工程完成进度100%;基本事业费、公共服务经费完成进度99%;疫情防控资金完成进度61%,。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大屯街道办事处

附件:项目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