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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呼家楼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1 来源:呼家楼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 个,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呼家楼街道办事处, 内设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纪检监察组;全额事业单位3 个,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街道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 个,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街道中心幼儿园。

2. 部门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2)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街道工业,以及与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经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城区。

(3)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4)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5)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7)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依法建设。

(9)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00人,实有人数93人;事业编制49人,实有人数4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8,169.041724万元,比上年增加228.681129万元,增长1.2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275.909192万元,比上年增加272.325460万元,增长1.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73.8377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83%;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02.07143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1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779.967144万元,比上年增加0.285861万元,增长0.00%,其中:基本支出5,386.4581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2.10%;项目支出11,393.50903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7.90%;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55.7124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8.3598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02%;国防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134.8430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1 %;教育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科学技术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88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20.6309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16%;卫生健康支出603.2080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2%;节能环保支出272.2331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3%;城乡社区支出5,283.4590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72%;农林水支出113.0982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8%;交通运输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168.3598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96.698550万元,增长15.85%。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093.40896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77.506565万元,增长15.28%。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机构运转、街乡文明引导员补贴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42.63190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67604万元,增长2.82%。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港澳台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72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侨联事务管理。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7.1097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535110万元,增长26.04%。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专职工作者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95270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95270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0.22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22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6.83656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83656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6.48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6.48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稳控工作、国I国II车辆更新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34.84307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3.768073万元,增长21.40%。其中:

“司法”(款)2020年度决算8.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500000万元,下降5.88%。主要用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以及村居公益法律服务。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26.84307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4.268073万元,增长23.66%。主要用于综治维稳中心以及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运行保障、门禁系统维护、人口调控。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4.88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4.880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0年度决算44.88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4.88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三馆免费开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基层文化活动以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体育”(款)2020年度决算1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0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购置健身器材,开展全民健身工作。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8,020.63098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700.050487万元,增长85.64%。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703.13895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61.528957万元,增长59.2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414.63541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4.647084万元,下降6.02%。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540.42157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1.723576万元,增长10.58%。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就业补助”(款)2020年度决算235.2759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35.2759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街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和促进就业工作经费。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631.3076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31.3076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20年度决算21.3067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466700万元,增长454.86%。主要用于辖区内养老助餐配餐工作试点、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老年人补助医疗款、成年孤儿安置、智慧型养老服务、创新街乡社区养老补助、“四进”和“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

“残疾人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61.15341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5.456589万元,下降29.39%。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养老服务创新项目。

“红十字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工程。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0年度决算22.56525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2.56525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低保对象采暖补助。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0年度决算2.7187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71875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助。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386.10742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657.567425万元,增长364.78%。主要用于社保所代理记账服务以及街乡及社保所财务管理软件会计制度专版升级、财务管理软件运维服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街乡职工住房补贴、对口支援、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低保群众临时生活补助、两节送温暖、环境整治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03.20805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93.118759万元,下降47.09%。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1.87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75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45.509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5.5095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心灵家园及早教基地、人口文化阵地管理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287.99351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7.126482万元,下降11.42%。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20年度决算123.87774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3.87774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退养人员医疗待遇补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2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2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孝顺之星奖励的发放。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43.75229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8.782995万元,增长69.18%。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

6、“节能环保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72.2331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72.233155万元,增长1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0年度决算272.2331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72.23315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污染源普查、环卫电动车管理。

7、“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283.45904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01.019041万元,增长17.87%。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660.80815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8.978153万元,增长9.80%。主要用于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补贴、奖励。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0年度决算1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000000万元,下降50.00%。主要用于街区责任规划师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2,000.10854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6.732454万元,下降4.61%。主要用于基本事业费、自管保洁、绿化支出、旱厕改造项目、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全要素示范小区、交通示范社区工作、垃圾分类示范区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607.54234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53.773342万元,增长48.6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农租房腾退安置、民生家园建设、优美大街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功能疏解、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8、“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13.09825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5.098251万元,增长528.32%。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0年度决算17.1552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1552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拆除违建及垃圾清运工作。

“水利”(款)2020年度决算0.336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336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95.60705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7.607051万元,增长431.15%。主要用于人口调控、河长制工作、功能疏解。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全生产执法工作。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386.45810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6.24500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900000万元减少3.655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50000万元减少1.85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或者“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20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6.24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050000万元减少1.805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6.24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050000万元减少1.805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245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03.88525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4896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4896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0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19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7台,299.90918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16.9693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呼家楼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1.紧扣朝阳建设“两区”工作要求,持续提升辖区宜居品质;2.保障地区绿化保洁,创建城市优美环境;3.积极协调推进民生事业,使群众获得更多便利。

2020年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呼家楼街道办事处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共4个,涉及金额5163.3170万元。其中,1.朝阳区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批)街乡自管范围项目:自管范围涉及呼家楼辖区内关北街、呼北、呼南、金台里社区等35条背街小巷,施工方为北京城建长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兴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筑基兴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现更名为中积兴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涉及预算1322.668339万元,实际拨付金额1322.6683万元,综合行政执法队严格按照款项拨付进度和合同中关于余款、质保金等的约定,按期完成项目款项的支付,并做好项目工程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2. 基本事业费:由区财政根据统一标准确定项目总金额并纳入我单位年初预算,由区财政根据统一标准确定项目总金额并纳入我单位年初预算,绿化15元/平方米,保洁20元/平方米。由第三方测量我单位绿化保洁面积,绿化面积83517.5平方米,保洁面积259738.10平方米,2020年财政资金拨款总额为519.4762万元,执行比例70%。我街道按照标准进行日常保洁、绿化养护管理,保持辖区环境干净整洁,绿化水平稳步提升。3.公共服务经费:按照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和社区机构运转专项补助资金严格申报、审批程序的管理要求,厉行节约、通盘考虑,按相应标准核定给社区,本着专款专用、公开公正、勤俭节约原则,对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实行管理。4.民生家园建设经费:在优先确保国家和市区有关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落实的前提下,依据资金监督指导意见用于提升治安综合治理、生态、精神文明、应急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工作和群众需求,用于民生服务保障和美丽家园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尤其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投入,积极落实疫情防控部署,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民生家园资金使用要求和绩效申报目标实施,项目方案、预算等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