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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2020年决算

日期:2021-09-01 来源:东风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2020年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综合办公室

负责乡党委(地区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管理、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绩效管理、重要文稿起草和调研等工作。综合协调本区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村(社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负责本级和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和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负责总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工作。统筹推进协商民主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

3.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

负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综合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和“扫黄打非”等工作。负责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社区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等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制工作。负责辖区民兵、征兵工作,统筹辖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4.城乡建设办公室

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相关城乡规划工作。负责本乡(地区)控制违法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街巷长、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辖区防汛抗洪工作。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节约用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供热采暖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组织、协调、指导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及监督、备案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物业管理,调处物业管理纠纷。

5.民生保障办公室

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并承担相关工作。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承担残联具体工作。负责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红十字会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6.社区建设办公室

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负责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推进村(居)民自治,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服务村(社区)发展。培育、指导、监督村(社区)社会组织。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组织收集群众和驻区单位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学前教育、家庭教育,配合做好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辖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7.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

负责本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本乡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本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性、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工作。为驻辖区中央单位、市属单位、部队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服务,为辖区经济发展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8.纪检监察机构

乡纪委(地区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负责协助乡党委(地区党工委)推进乡(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乡(地区)所辖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执行党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开展乡(地区)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村、社区纪检组织和干部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根据授权,依法对乡(地区)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监察建议;协助区监委开展调查工作。

9.综合行政执法队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简称东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是乡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市政府向乡人民政府下放的以及区政府予以明确的行政执法职权。派驻乡安全生产监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10.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促进、养老助残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11.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

负责协调社会服务资源,为辖区居民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组织村(社区)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为辖区党群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承担辖区内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区域化党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社会组织培育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12.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

负责乡(地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值守、运行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其他各类政府热线、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群众来信来访、社区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等工作。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统计和案件分析。推进村(社区)各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等方面的深度融合,为乡(地区)决策提供数据基础。负责配合处置、应对突发事件。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13.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乡(地区)水利工程、防汛、林业技术及水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承担河长制、节约用水宣传等具体事务性工作。依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负责本乡郊野公园的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东风部门行政编制95人,实际89人;事业编制30人,实际21人;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1,611.944100万元,比上年减少3,837.280703万元,下降15.0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269.116053万元,比上年减少5,019.498503万元,下降20.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65.38419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94%;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03.73186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239.870400万元,比上年减少1,559.903046万元,下降6.84%,其中:基本支出4,124.25548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42%;项目支出17,115.61491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58%;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28.9136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1.4705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28%;国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174.567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7 %;教育支出2.8352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8425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9.5753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80%;卫生健康支出444.1112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8%;节能环保支出256.0599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3%;城乡社区支出5,150.0234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72%;农林水支出3,168.9229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67%;交通运输支出37.5048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381.47053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19.388835万元,增长15.49%。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225.55954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69.661545万元,增长13.79%。主要用于乡政府的机构运转、乡文明引导员补贴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54.16638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016514万元,下降0.03%。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人力资源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1.26482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264824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协理员经费支出。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6.18778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906980万元,增长13.35%。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专职工作者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

“组织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3.512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392000万元,增长11.33%。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8.96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360000万元,增长74.46%。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7.5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5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4.32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32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稳控工作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74.567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4.977500万元,增长59.29%。其中:

“公安”(款)2020年度决算104.39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000000万元,增长11.78%。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款)2020年度决算11.20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司法部门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58.977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3.977500万元,增长1,079.55%。主要用于街乡文明引导员相关工作、防范和处理社会面防控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3、“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83528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835287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教育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83528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835287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8.8425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8.84259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0年度决算58.312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8.312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街乡文明引导员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体育”(款)2020年度决算10.5305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53059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全民健身和国民体质测试相关工作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239.57537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510.177076万元,增长67.31%。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417.80972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1.059725万元,增长76.48%。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162.04862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2.035674万元,下降2.79%。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28.70279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2.759203万元,下降13.83%。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职工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20年度决算110.2919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0.2919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和促进就业工作经费。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38.7888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8.788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20年度决算33.9328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2.780800万元,增长2,845.56%。主要用于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老年人补助医疗款、创新街乡社区养老补助、“四进”和“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等。

“残疾人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145.39236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82365万元,增长0.06%。主要用于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等。

“红十字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工程。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0年度决算11.28300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283003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0年度决算0.677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677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988.64786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250.007860万元,增长304.61%。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环境整治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疫情常态化等事务。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44.11124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4.101247万元,增长26.89%。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12.58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58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集中核酸检测工作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35.01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5.01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人口文化阵地管理经费等。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228.45506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3.994933万元,下降12.95%。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款)2020年度决算23.99198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3.99198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退养人员医疗待遇补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2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2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孝顺之星工作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43.8692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6.309200万元,增长64.31%。主要用于乡病媒消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56.0599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56.05991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0年度决算256.0599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56.05991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垃圾分类相关工作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150.0234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37.275140万元,增长31.62%。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419.83504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3.205049万元,增长28.54%。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执法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0年度决算30.00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辖区责任规划师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3,413.80877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79.498670万元,增长12.51%。主要用于辖区自管道路保洁、绿化及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286.37962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64.571421万元,增长146.52%。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公共事务协管人员经费支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改造等其他辖区事务。

9、“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168.92295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93.035358万元,增长23.02%。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0年度决算454.88393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9.027935万元,增长71.10%。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建设、村庄社区化建设、拆违控违巡查、基本农田菜田补贴、村级事务和农民技能培训、农村廉政建设、农村文化文明建设及志愿服务等。

“水利”(款)2020年度决算275.46215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74.262151万元,增长22,855.18%。主要用于小微水体治理、解决水务安全隐患项目、街乡河长制工作、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438.57687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9.745272万元,增长5.62%。主要用于民生家园、办事处及社区层面服务用房运转、环境整治及美化提升、平原造林养护及流转、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等。

10、“交通运输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7.5048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7.5048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铁路运输”(款)2020年度决算37.5048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7.504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相关工作。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2.0253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272.0253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272.02534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272.025342元,增长100.00%。其中:

“基础设施建设”(款)2020年度决算3,272.02534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272.025342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关工作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124.25548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901231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190000万元减少11.28876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550000万元减少1.55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90123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2.640000万元减少9.7387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90123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2.640000万元减少9.73876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41446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36.50108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692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6924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0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6924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6924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4台,195.1321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819.93065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利用部门预算资金在本年度内完成相关工作要求,并取得良好社会效应。其中,环境整治工作:提升乡域环境水平,完成全乡范围内环境整洁标准;应急处突工作:合理安排资金应对相遇范围内发生的突发应急事件;综合治理方面:对辖区综合治理,提升地区安全感;地区文化方面:用于开展地区文艺活动,用于地区文艺团队扶持,丰富地区文化生活;地区民生方面:用于地区民生项目,提升地区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对2020年度部门500万元以上项目、疫情防控投入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纳入绩效评价管理范围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9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98%,涉及金额8788.5287万元。2020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东风乡收支管理办法(试行)》、《东风乡政府预算管理办法(试行)》、《东风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风乡政府财务内部管理制度》、《东风乡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的通知》、《东风乡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关于完善重大项目上会内容的通知》、《关于印发《东风乡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东风乡政府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东风地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在合理安排资金、严守资金使用流程、强化绩效管理概念的基础上,总体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绩效评价结果

1.公共服务经费

本年度完成142名社工工资、保险、公积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和缴纳工作,保障社区工作者正常工资待遇,社区工作者满意率超过95%,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2.基本事业费-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

本年度完成自管道路保洁面积89862.5858平米,道路干净整洁,路面垃圾日产日清,辖区环境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较高,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3.朝阳区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第二批)-东风

本年度完成背街小巷建筑物、构筑物立面美化111207.56平米,市政设施维护8772.29米,绿化9957.67平米,渣土清运16681.91立方等工程,群众满意度很高,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4.民生家园建设资金

本年度完成社会建设、民生服务保障和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2020年使用民生家园建设资金用于疫情防控支出79.54万元,地区疫情发生率为0,保障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5.疫情防控相关资金

本年度完成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地区疫情发生率为0,健全地区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网,提高群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较高,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6.2020年下半年公益性就业组织区级岗位补贴(中央直达资金)

本年度完成21名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完成工资、社保、公积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和缴纳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7.2019年东风地区石佛营南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中央直达资金)

本年度完成石佛营南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多层楼房节能改造63370.38平米,高层楼房节能改造47554.34平米,有效提升居民幸福感,建立长效机制,居民满意度较高,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8.东风地区2017年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程(中央直达资金)

本年度完成东风地区2017年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程尾款支付工作,项目整体达到预期目标,群众满意度较高,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9.2020年义务兵优待金(中央直达资金)

本年度完成两名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优待金足额、按时发放到位,义务兵人员满意度100%,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自评表详见附件2: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