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1 来源:孙河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孙河地区办事处成立于2004年5月,是朝阳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属行政单位。办事处内设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城乡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等7个部门,其他机构2个,分别为纪检监察机构、综合行政执法队。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下辖社区为康营家园一社区、康营家园二社区、康营家园三社区、康营家园四社区、下辛堡社区、景润苑社区等6个社区。
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推进乡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3、负责制定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管理本乡经济工作、财政预算和收支。
4、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5、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生活设施,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
6、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拆迁现场管理、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指导检查以及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
7、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本地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节水用水、环保和防空减灾等工作。
8、负责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秩序。
9、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突发事件。
10、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促进村委会和居委会和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11、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2、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设社区服务主,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3、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14、负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科普活动。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孙河部门行政编制83人,实际73人;事业编制68人,实际54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03人。
离退休人员8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80,368.733089万元,比上年增加32,121.283818万元,增长66.5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8,880.418328万元,比上年增加24,818.016410万元,增长56.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815.48991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1%;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64.9284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9%。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6,346.095750万元,比上年增加41,057.387081万元,增长116.35%,其中:基本支出4,726.31100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19%;项目支出71,619.7847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81%;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45.4480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1.6380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48%;国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246.2929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7%;教育支出6.2874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1.031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72.0687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07%;卫生健康支出368.9502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5%;节能环保支出40.7459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城乡社区支出8,080.2876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68%;农林水支出20,361.1838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08%;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962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371.63809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28.106694万元,增长16.06%。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8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8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人大工作课题补助。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221.79470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96.680902万元,增长15.41%。主要用于本部门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0.5988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1.64518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646380万元,增长29.41%。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专职工作者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
“组织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77.12541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205412万元,增长4.34%。主要用于村干部基本待遇和基本保障工作。
“统战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5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5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节日期间安保费用。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5.45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550000万元,增长3.69%。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和值班巡逻补助。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7.5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5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4.224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224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重点人稳控工作和组织部人才工作项目。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46.2929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3.192920万元,增长236.93%。其中:
“公安”(款)2020年度决算7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000000万元,增长16.67%。主要用于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款)2020年度决算8.1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 解等司法工作。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68.1929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63.192920万元,增长3,263.86%。主要用于防范和处理邪教宣传经费、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
3、“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28749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287498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72439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724391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完善项目。
“其他教育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56310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563107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村官及选调生五险一金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91.0311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86.031100万元,增长9,720.62%。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0年度决算9.5371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537100万元,增长90.74%。主要用于精神文明建设、国庆70周年用车保障。
“体育”(款)2020年度决算11.494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494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全民和国民体质测试工作。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47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70.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游憩林建设项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1,272.06872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708.042328万元,增长339.62%。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407.80093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9.010937万元,增长78.2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067.86967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0.770278万元,增长4.99%。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429.34755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6.005558万元,增长3.87%。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
“就业补助”(款)2020年度决算4.981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981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街乡就业工作绩效考核相关方面的工作。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12.8778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877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20年度决算80.1406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0.1406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等。
“残疾人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64.7962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503710万元,下降10.38%。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转、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
“红十字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工程。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0年度决算0.36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36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9,201.89486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371.399865万元,增长1,008.00%。主要用于综合整治、旱厕改造、环境整治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疫情防控、功能疏解、贫困帮扶、村官工资等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68.95023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9.580239万元,增长19.26%。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2.12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2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集中核酸检测期间一次性慰问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53.2517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3.2517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暖心行动及两节慰问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266.1965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0.173480万元,下降10.18%。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救助”(款)2020年度决算0.12884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128842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待遇补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2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2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孝顺之星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47.04817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4.048177万元,增长261.91%。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及管理工作。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0.7459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0.845920万元,增长311.57%。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0年度决算30.8459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0.84592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垃圾分类方面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9.9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环境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8,080.28764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66.884046万元,增长16.88%。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473.94207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0.592077万元,增长11.95%。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0年度决算3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街乡责任规划师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5,800.51422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98.577926万元,增长9.40%。主要用于自管保洁、绿化支出、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交通示范社区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775.83134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17.714043万元,增长53.3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垃圾分类等事务;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9、“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0,361.18386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470.518864万元,增长71.24%。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0年度决算10,286.98237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457.515877万元,增长50.63%。主要用于重点乡环境整治、一体化泵站建设、公园占地过渡期补贴、消防设施加装及改造、村庄社区化建设、拆违控违巡查、基本农田菜田补贴、村级事务和农民技能培训、农村文化文明建设及志愿服务等支出。
“林业和草原”(款)2020年度决算21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0.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义务植树补助、首都绿化美化补助等支出。
“水利”(款)2020年度决算247.79488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36.394886万元,增长2,073.64%。主要用于小微水体治理、乡管沟渠管护、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等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9,616.40660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566.608101万元,增长90.43%。主要用于民生家园、人口调控、办事处及社区层面服务用房运转、环境整治及美化提升、平原造林养护及流转、为民办实事、畅想体制改革退休人员补贴等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962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962000万元,增长39.24%。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6.962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962000万元,增长39.24%。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55.9313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6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1997%;城乡社区支出32,884.8333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48%;其他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70.438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2,884.83333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2,884.833332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2,884.83333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2,884.833332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郊野公园项目、土储拆迁腾退补偿款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0.66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660000元,增长100.00%。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0.66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66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3、“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70.438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0.438000元,增长100.00%。其中:
“基础设施建设”(款)2020年度决算170.438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0.438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郊野公园土地整理项目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726.31100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688821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000000万元增加减少15.31117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750000万元减少1.75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68882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6.250000万元减少13.5611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68882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6.250000万元减少13.56117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10755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11.02575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550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7182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8319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6.4836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808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33台,419.9064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027.6059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23813.9964万元,预算调整数80368.733089万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76346.09575万元,执行率95%。通过一系列的项目实施,完成康营家园消防设施加装及维修改造二期工程任务、一体化泵站、优美大街环境整治任务、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提升工程任务,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及时发放公园占地过渡期补贴,保障地区居民权益,维护地区稳定;保障政府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的正常办公、工资发放,提高政府服务、后勤保障水平,进一步发挥好政府职能;落实本乡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体现政策导向,长期保障工作平稳进行力争使服务对象对乡政府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整体绩效评价,并对500万以上项目进行自评,共评价项目1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7.3%,涉及金额13456.09万元,评价结果:本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各个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所有项目绩效评价得分均值:90分以上(总分100分)。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附件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