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2020年决算
日期:2021-09-01 来源:平房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202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2020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平房乡(地区)党政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乡党委(地区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和市委、区委的决议。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村(社区)党建工作。
3、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城乡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相关城乡规划工作。负责本乡(地区)控制违法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工作。
5、民生保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并承担相关工作。
6、社区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7、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
主要职责:负责本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
8、乡(地区)纪检监察机构
主要职责:乡纪委(地区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负责协助乡党委(地区党工委)推进乡(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9、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职责: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市政府向乡人民政府下放的以及区政府予以明确的行政执法职权。
综合设置5个事业单位。分别为: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促进、养老助残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
2、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
主要职责:协调社会服务资源,为辖区居民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
3、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乡(地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值守、运行管理和监督工作。
4、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乡(地区)水利工程、防汛、林业技术及水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
5、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主要职责:承担与本乡农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农村财务审计、农村经济统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平房部门行政编制104人,实际92人;事业编制39人,实际32人。
二、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7158.803471万元,比上年增减少190.383307万元,下降0.5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862.78,万元,比上年减少2332.67万元,下降6.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80.6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4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82.1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5176.37万元,比上年增加4637.93万元,增加15.19%,其中:基本支出4643.5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3.20%;项目支出30532.8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6.8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57.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7.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6%;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548.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4%;教育支出11.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0.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04.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68%;卫生健康支出856.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9%;节能环保支出391.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6%;城乡社区支出8510.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69%;农林水支出6189.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05%;交通运输支出22.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2020年度决算2297.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07.29万元,增长9.92%。其中:
“人大事务”(20101款)2020年度决算1.0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3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2020年度决算2149.3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3.83万元,增长9.35%。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机构运转、街乡文明引导员补贴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20105款)2020年度决算76.3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群众团体事务”(20129款)2020年度决算19.8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82万元,增长16.56%。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专职工作者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20132款)2020年度决算24.6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51万元,增长16.60%。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款)2020年度决算11.3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71万元,增长6.70%。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款)2020年度决算7.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9款)2020年度决算7.8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89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04类)2020年度决算548.5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60.33万元,增长522.00%。其中:
“公安”(20402款)2020年度决算85.5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6.00万元,增长22.99%。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20406款)2020年度决算13.6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499款)2020年度决算449.3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44.33万元,增长8886.53%。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教育支出”(205类)2020年度决算11.0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07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教育支出”(20599款)2020年度决算11.0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2020年度决算320.6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6.60万元,增长17.01%。其中:
“文化和旅游”(20701款)2020年度决算70.0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6.05万元,增长106.03%。主要用于:三馆免费开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基层文化活动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
“体育”(20703款)2020年度决算250.5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55万元,增长4.40%。主要用于:群众体育和国民体质测试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020年度决算7704.3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969.41万元,增长62.71%。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2020年度决算507.5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7.34万元,增长53.7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20802款)2020年度决算2848.0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4.60万元,下降1.20%。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2020年度决算412.6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66万元,下降2.75%。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就业补助”(20807款)2020年度决算139.8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39.83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街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和促进就业工作经费。
“抚恤”(20808款)2020年度决算21.4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46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20810款)2020年度决算57.4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7.06万元,增长16210.93%。主要用于:辖区内养老助餐配餐工作试点、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老年人补助医疗款、成年孤儿安置、智慧型养老服务(只涉及2个街道)、创新街乡社区养老补助、“四进”和“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等。
“残疾人事业”(20811款)2020年度决算218.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4.18万元,增长12.48%。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等。
“红十字事业”(20816款)2020年度决算2.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工程。
“最低生活保障”(20819款)2020年度决算10.8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85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20825款)2020年度决算0.6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6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款)2020年度决算3485.9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584.26万元,增长286.61%。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旱厕改造、环境整治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020年度决算856.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35.60万元,增长103.54%。其中:
“公共卫生”(21004款)2020年度决算17.5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52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21007款)2020年度决算24.8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4.84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心灵家园及早教基地、人口文化阵地管理经费等。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2020年度决算228.8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8.55万元,下降25.55%。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21013款)2020年度决算23.3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3.32万元,下降100.00%。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退养人员医疗待遇补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1016款)2020年度决算0.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2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099款)2020年度决算561.5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48.28万元,增长395.81%。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经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街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街乡健康教育和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乡村医生工作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211类)2020年度决算391.5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污染防治”(21103款)2020年度决算391.5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91.51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农村地区无煤化和重点区域杨柳飞絮治理工作。
8、“城乡社区支出”(212类)2020年度决算8510.6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672.44万元,增加75.91%。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款)2020年度决算580.5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5.62万元,增长22.24%。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旱厕改造项目,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款)2020年度决算3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街区责任规划师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款)2020年度决算6460.6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876.61万元,增长80.26%。主要用于:自管保洁、绿化支出、旱厕改造项目、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全要素示范小区、交通示范社区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款)2020年度决算1439.4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90.21万元,增长92.12%。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支出、农租房腾退安置、民生家园建设、优美大街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功能疏解、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垃圾分类、地下室清理等其他辖区事务。
9、“农林水支出”(213类)2020年度决算6189.4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65.39万元,增长31.02%。其中:
“农业农村”(21301款)2020年度决算1138.0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65.40万元,增长31.02%。主要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
“林业和草原”(21302款)2020年度决算0.7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75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首都绿化美化创建工作等。
“水利”(21303款)2020年度决算17.7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237.90万元,下降99.58%。主要用于:小微和黑臭水体治理、解决水务安全隐患项目、街乡河长制工作、排水沟截污一体化泵站运维、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
“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款)2020年度决算5032.9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032.92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功能疏解、积存建筑垃圾整治、民生家园、人口调控、美丽乡村、办事处及社区层面服务用房运转、环境整治及美化提升、平原造林养护及流转、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平安示范”居民小区建设等。
10、“交通运输支出”(214类)2020年度决算22.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铁路运输”(21402款)2020年度决算22.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2.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2020年度决算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22401款)2020年度决算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等。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96.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城乡社区支出5363.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43%;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832.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55%;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020年度决算0.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9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0822款)2020年度决算0.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9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2、“城乡社区支出”(212类)2020年度决算5363.2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363.24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款)2020年度决算5363.2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363.2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公园建设、道路工程征地拆迁、配电设施改造。
3、“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34类)2020年度决算2832.2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832.22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基础设施建设”(23401款)2020年度决算2832.2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832.22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整治。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643.5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5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7.58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0.6万元减少13.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6万元减少1.8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37.5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8.74万元减少11.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37.5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8.74万元减少11.1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43.2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1.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3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本部门车辆27台,400.6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426.0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绩效目标达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基本支出项目严格依照收付中心用款计划支出,机关在编人员各项工资、津贴按时足额发放,正常办公、运维工作开展正常。“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项目支出资金围绕乡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全年环境治理、社会治安、拆违控违等各项重点任务稳步推进,成效显著,就业、养老、医疗等各项公共服务资金充分保障,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两项未完成的项目原因是未履行完资金拨付程序,其余各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项目绩效目标达成。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2.5%,涉及金额11764.7278万元,评价结果绩效目标达成。
下一步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细化资金支出计划,增强计划灵活性与应变能力;二是增进部门间的互联互通,提高绩效跟踪工作效率,避免不同部门间的重复工作;三是完善基层、实地调研机制,深化项目事中、事后绩效考评,着力侧重资金使用针对性、实效性。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见附表。
附件:1、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