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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1 来源:管庄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管庄乡(地区)党政机关综合设置为7个办公室,包括: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城乡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另有管庄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管庄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管庄乡(地区)所属事业单位综合设置为5个,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推进村(社区)发展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依法自治,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治理水平;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94人,实有人数88人;事业编制53人,实有人数4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4,011.456084万元,比上年减少5,179.747944万元,下降17.7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491.193536万元,比上年减少7,635.947199万元,下降28.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41.18516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72%;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50.0083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2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113.067233万元,比上年减少1,402.326484万元,下降5.96%,其中:基本支出4,998.7190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2.61%;项目支出17,114.3482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39%;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34.3097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1.7730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95%;国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268.6831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2 %;教育支出6.1648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778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43.1430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76%;卫生健康支出551.9660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2%;节能环保支出69.2150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2%;城乡社区支出7,233.5052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98%;农林水支出3,232.5643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74%;交通运输支出14.4819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35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621.77304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24.308041万元,增长14.12%。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79994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79994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人大工作事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407.75220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82.811209万元,增长13.31%。主要用于乡政府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用品及日用品等支出。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78.6046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539800万元,增长0.69%。主要用于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支出。

“人力资源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7.68552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68552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乡村振兴协理员工资。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0.2147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323190万元,增长7.00%。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等工作。

“组织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77.1692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3.809200万元,增长21.79%。主要用于村干部基本待遇及保障、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2.3476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140000万元,增长1.15%。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7.49916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49916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9.7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7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重点人稳控工作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68.68318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9.419480万元,增长145.90%。其中:

“公安”(款)2020年度决算95.7637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000000万元,增长17.12%。主要用于门禁系统维护费、指挥中心运行和综治巡逻水务站保障支出。

“司法”(款)2020年度决算20.9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600000万元,下降7.11%。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52.01948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7.019480万元,增长2,940.39%。主要用于人口调控工作支出、综治维稳支出和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支出。

3、“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16485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164854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教育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6.16485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16485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乡村振兴协理员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87.778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7.778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0年度决算77.06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7.06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三馆免费开放、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基层文化活动和文明引导员补贴等。

“体育”(款)2020年度决算10.718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718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国民体质测试和全民健身工作。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7,843.14300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833.485309万元,增长56.56%。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621.40334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42.753348万元,增长64.1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880.30165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9.169958万元,增长1.74%。主要用于下属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事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498.57926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9.937260万元,增长11.13%。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就业补助”(款)2020年度决算223.66912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23.66912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街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和促进就业工作经费。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32.9539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2.9539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支出。

“社会福利”(款)2020年度决算35.41807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4.554078万元,增长3,999.31%。主要用于辖区内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高龄老人补贴、“四进”和“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等养老服务费等。

“残疾人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81.57927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949273万元,增长12.32%。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等。

“红十字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1.9944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005600万元,下降0.28%。主要用于红十字宣传培训支出。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0年度决算12.03102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03102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0年度决算1.5562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5625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453.65669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77.916691万元,增长170.72%。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公益事业、三社一体化项目、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补贴、疫情防控等事务。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51.96605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61.958154万元,增长41.53%。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1.88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8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集中核酸检测一次性慰问补助。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53.582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3.58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补贴和计生专干工作补贴等。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284.8072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6.162710万元,下降11.27%。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款)2020年度决算72.50808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2.508081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救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5.2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2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孝亲敬老主题公园建设及孝顺之星经费。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33.98868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4.950783万元,增长94.08%。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9.21508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9.215085万元,增长1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0年度决算67.4881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7.4881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农村地区无煤化工作。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72698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2698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7,233.50528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359.737289万元,增长48.42%。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541.43020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8.720205万元,增长25.13%。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0年度决算30.00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街区责任规划师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5,060.39545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55.378257万元,增长40.37%。主要用于自管保洁、绿化支出、旱厕改造项目、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居民社区等项目环境整治。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601.67962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95.638827万元,增长98.7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公共事务协管支出、信访调处工作站支出、居委会换届选举等辖区事务。

9、“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232.56430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61.490109万元,增长42.34%。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0年度决算656.45158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60.069589万元,增长65.61%。主要用于庄社区化建设、村邮员补贴、村两委干部基本待遇和基本保障、农村地区文化体育活动等经费。

“水利”(款)2020年度决算157.72704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0.527046万元,增长2,090.65%。主要用于小微水体治理和乡管沟渠管护等。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418.38567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50.893474万元,增长29.50%。主要用于平原生态林土地流转、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和谐促进员经费、民生家园建设、文化文明和志愿服务经费和河长制等其他辖区事务。

10、“交通运输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4.4819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481910万元,增长100%。其中:

“铁路运输”(款)2020年度决算14.4819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48191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03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35000万元,增长0.7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5.03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35000万元,增长0.70%。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和兼职安全员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605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4473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81.860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5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00000元,增长100%。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2、“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81.860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1.860500元,增长100%。其中:

“基础设施建设”(款)2020年度决算81.860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1.8605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程。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998.71900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5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560797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320000万元减少5.7592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70000万元减少1.87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0.56079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4.450000万元减少3.8892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持平。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0.56079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4.450000万元减少3.88920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201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43.36107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2839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7239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60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2839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5929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1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8台,132.05116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9.770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坚持为民惠民,求务实促民生。一是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二是强化综合治理,打造宜居宜业城市环境;三是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体现在环境整治项目全面推动,按质按量完成辖区内自管绿地的养护和自管道路的保洁工作;应急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序开展;抓实常态化疫情发展;深化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文化文明事业蓬勃发展。

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7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4.17%,涉及金额6639.671165万元,评价结果:通过努力,改善了辖区环境,提高了居民生活幸福感。按时足额发放社区工作者的各项待遇,提高社区工作者服务水平。社区党组织活动和公益事业项目全面开启,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下一步继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概念,加强培训力度,使资金使用部门对绩效目标设定、各类指标有明确的认识。强化项目部门对资金绩效的责任约束,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跟踪“回头看”,反馈各部门针对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预控、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偏措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附件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二:2020年度管庄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