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北京市朝阳区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专栏 >>地区办事处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人民政府2020年决算

日期:2021-09-01 来源:三间房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机构设置、职责(内设机构数量,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委员会(简称三间房乡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三间房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三间房地区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全面领导乡(地区)、村(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人民政府(简称三间房乡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家行政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三间房地区办事处(简称三间房地区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在辖区行使综合管理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乡党委(地区党工委)与乡政府(地区办事处)合署办公。

1. 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并决定本乡(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研究讨论后,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领导乡(地区)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5)加强乡党委(地区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 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市、区有关部门驻乡(地区)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7)领导本乡(地区)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等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 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 乡政府(地区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推进村(社区)发展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依法自治,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治理水平;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落实综合化、扁平化管理体制创新工作要求,整合乡(地区) 党政机构及职责,综合设置为7个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城乡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乡(地区)纪检监察机构、行政执法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乡(地区)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调整优化,综合设置为5个: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92人,实有人数86人;事业编制50人,实有人数4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7,481.564067万元,比上年减少4,318.524601万元,下降10.3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856.014806万元,比上年减少8,912.480653万元,下降22.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83.4379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09%;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72.5768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9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574.051049万元,比上年增加2,655.436876万元,增长8.32%,其中:基本支出4,618.34610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3.36%;项目支出29,955.7049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6.64%;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20.0612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2.4663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1%;国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150.1539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6 %;教育支出1,699.76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39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86.3235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56.8148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15%;卫生健康支出815.0763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6%;节能环保支出92.3680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5%;城乡社区支出5,997.7154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53%;农林水支出6,057.1392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75%;交通运输支出7.243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年度决算2,452.4663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0.777340万元,增长9.40%。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0年度决算2,213.36326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1.835460万元,增长8.42%。主要用于乡政府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2020年度决算101.2391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84900万元,增长1.08%。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港澳台事务”2020年度决算2.7139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006080万元,下降0.22%。主要用于侨联事务管理。

“群众团体事务”2020年度决算20.0217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14710万元,增长8.18%。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2020年度决算70.9783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898350万元,增长22.21%。主要用于村干部基本待遇及保障、基层党组织服务等。

“统战事务”2020年度决算0.22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22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统战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20年度决算20.72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20000万元,增长0.10%。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20年度决算6.47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47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年度决算16.74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6.74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稳控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2020年度决算150.1539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3.899000万元,增长18.93%。其中:

“公安”2020年度决算111.3349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3.000000万元,增长13.22%。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2020年度决算22.92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20年度决算15.899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899000万元,增长217.98%。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电网配电设施改造等经费。

3、“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1,699.76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51.000000万元,增长17.33%。其中:

“普通教育”2020年度决算1,691.76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43.000000万元,增长16.77%。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普惠性办园补助。

“其他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8.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0年度决算786.32358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86.323584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文化和旅游”2020年度决算3.96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96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文化中心提升服务、群众联欢活动经费。

“体育”2020年度决算10.693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693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群众体育和国民体质测试经费。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20年度决算771.67058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71.670584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支持功能疏解等相关工作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8,556.8148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842.167496万元,增长49.73%。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20年度决算580.04460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24.514602万元,增长63.15%。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2020年度决算3,458.32721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6.231817万元,增长1.35%。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社工补助、社区机构运转、党建经费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389.0523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3.949660万元,下降3.46%。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2020年度决算167.5914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67.591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街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和促进就业工作经费。

“抚恤”2020年度决算124.4854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4.485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2020年度决算27.6362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6.356250万元,增长2059.08%。主要用于辖区内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老年人补助医疗款、“四进”和“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等。

“残疾人事业”2020年度决算81.43683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963168万元,下降2.35%。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等。

“红十字事业”2020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工程。

“最低生活保障”2020年度决算10.47216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472163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2020年度决算0.2322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2322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3,715.53644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2,258.196442万元,增长(下降)154.95%。主要用于自备井置换、公益事业经费、基层党组织服务经费、促进产业升级、疫情防控及对口支援等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815.07639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94.502891万元,增长56.57%。其中:

“公共卫生”2020年度决算2.70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70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核酸检测一次性慰问补助经费。

“计划生育事务”2020年度决算46.8954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6.895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暖心行动等。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度决算264.70450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3.905491万元,下降14.23%。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2020年度决算31.95037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1.95037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退养人员医疗待遇补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020年度决算5.2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2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孝顺之星及孝亲敬老主题公园。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463.62110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51.657604万元,增长118.73%。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等。

7、“节能环保支出”2020年度决算92.36800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2.368006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污染防治”2020年度决算92.36800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2.368006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垃圾分类工作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度决算5,997.71545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044.280958万元,增长103.08%。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20年度决算533.18041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3.210418万元,增长21.19%。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20年度决算3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街区责任规划师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0年度决算4,190.13056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299.660467万元,增长121.64%。主要用于旱厕改造项目,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河湖水域环境提升等。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度决算1,244.40447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51.410073万元,增长109.8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信访调处、功能疏解、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支委书记补贴等其他辖区事务。

9、“农林水支出”2020年度决算6,057.1392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50.071650万元,下降11.02%。其中:

“农业农村”2020年度决算3,731.3031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97.599210万元,下降15.75%。主要用于功能疏解、重点乡环境工程、村庄社区化、和谐促进员、农民市民化、文化文明建设及村级公益事业等工作经费。

“水利”2020年度决算13.456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56000万元,增长12.13%。主要用于管水员工作补贴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培训补贴。

“其他农林水支出”2020年度决算2,312.38006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3.928440万元,下降2.28%。主要用于功能疏解、民生家园、自备井置换、办事处及社区层面服务用房运转、环境整治及美化提升、平原造林养护及流转、基层法制工作经费、统计站工作经费等。

10、“交通运输支出”2020年度决算7.2434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2434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铁路运输”2020年度决算7.2434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243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0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2020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45.0211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8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4,327.8681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5.17%;其他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516.9730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4.8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度决算4,327.86813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327.868131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20年度决算4,241.62646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241.626462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土储拆迁项目腾退、郊野公园、老旧小区电改及土地整理。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2020年度决算86.24166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6.241669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污水直排治理工程。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0.18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180000元,增长100.00%。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020年度决算0.18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18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3、“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020年度决算3,516.97300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516.973009元,增长100.00%。其中:

“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度决算3,516.97300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516.973009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整治及老旧小区电改。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618.34610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059987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860000万元减少1.80001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00000万元减少1.80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8.05998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060000万元减少0.0000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8.05998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060000万元增加减少0.00001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0599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03.92118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199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6117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88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1997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4214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3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0台,111.49261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51.700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人民政府(部门/单位名称)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通过组织培训活动,加强干部及居民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提高人民的政治素养;通过环境项目的实施,提升乡域内道路的整体环境,完成环境标杆乡的目标,努力做到美丽乡村;通过民生残联等基本保障性支出,惠民便民,保障本地区老百姓的基本生活幸福指标;通过对地区安全保障,应急事件的处理,保障地区老百姓的安全稳定等;通过日常项目的支出,丰富当地老百姓的业余生活,促进本区域民生生活的整体提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表现在通过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组织了各项培训活动,加强了干部及居民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更专业的服务; 通过民生残联等基本保障性支出,惠民便民,保障本地区老百姓的基本生活幸福指标; 通过对地区安全保障,疫情防控应急事件的处理,保障了地区老百姓的安全稳定;通过日常项目的支出,丰富当地老百姓的业余生活,促进本区域人民生活水平的整体提升; 通过环境项目的建设,提升乡域内道路的整体环境质量,实现老旧小区环境改造,改善老百姓的生活环境等。

本部门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与预期完成情况基本相吻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已完成。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7.22%,涉及金额11836.8946万元。评价结果:通过2020年全年工作的完成,项目绩效及部门绩效基本完成。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件。

附件:

1.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人民政府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