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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第三期)

日期:2021-11-23 09:36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产业发展中的引导、保障以及资源战略作用,探索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推动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朝阳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朝政办函〔2020〕30号)和《北京市朝阳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京朝市监发〔2020〕81号)的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围绕朝阳区政府确定的生物医药、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重点产业,深入挖掘产业优质知识产权资源,实现知识产权资源的高效转化和合理配置,提高产业内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促进朝阳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在朝阳区注册的企业、服务机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信用良好,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不良行为,同时应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

1.所属产业基础良好,为朝阳区重点产业,申报单位或联合申报单位应当在相关产业内处于较为优势地位;

2.具备良好的创新基础及研发实力,规范的行政、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基础。服务机构申报的,应当联合创新能力良好的企业或高校院所共同申报;

3.具备较强的产业资源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够广泛联系产业链上下游,汇聚产业、科研和服务资源,组建创新要素集聚的协同创新组织;

4.人员配备稳定,结构合理,拥有从事知识产权或技术转移转化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团队核心成员拥有专利代理人、律师、知识产权师或技术转移经纪人等相关资质;

5.制定有明确的两年期建设规划、目标任务和扎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6.拥有良好的知识产权运营基础,拥有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质押融资或技术交易等相关经验。

三、实施要点

项目建设主体要充分聚集运营服务创新要素,围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资源,经过两年左右的建设期,须完成以下重点任务:

1.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运营体系。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要健全组织管理运营体系,制定规范的行政、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管理部门和运营团队,协调产业内重点企业、高校院所、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各方资源要素投入和运作,努力实现区域内合作,促进持续发展。

2.加强相关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系统建设及利用。项目建设期内,充分利用国家、市、区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数据资源,建设不少于1个所属产业的专利数据库。专利数据库应涵盖产业的专利相关数据,可实现数据实时更新,能够利用该数据库对产业的创新情况进行检索、分析及展示。

3.建立产业创新资源分析管理应用机制,通过开展国际国内产业创新资源信息分析,明确产业专利发展情况、人才状况、运营态势等,并对分析结果进行多形式的展示,应用分析成果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创新竞争力。项目建设期内,完成不少于1份产业专利信息分析报告。

4.强化产业知识产权资源储备运营。项目建设期内,围绕产业创新发展方向,建设1个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形成产业链上下游的集聚协同效应,加强联盟内成员高效合作,促进产业内知识产权有效转移转化,围绕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实现关键共性技术的专利收储与布局。

5.运用科学的知识产权评价管理方法,促进产业内知识产权交叉许可、转让等知识产权运用。项目建设期内,实现产业内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数量年均增幅不低于20%;产业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项目数年均增幅不低于30%;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幅不低于40%。

6.提升产业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整体水平。开展产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采取企业知识产权业务咨询服务、宣传培训、人才引入等措施,推动产业内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项目建设期内,每年完成产业内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及专业培训不少于850人次,每年知识产权通过贯标认证企业数量不少于35家、每年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不少于100家。

7.鼓励申报主体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拓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内容,创新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机制,形成符合朝阳区发展定位的工作特色和亮点。

四、经费管理

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建设资金在“朝阳区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

该项目建设实施期原则上为两年,拟建设项目数量1个或以上,每个项目经费安排最高不超过500万,承担单位应根据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合同书中所明确的要求进行项目经费安排。

项目承担单位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执行项目预算,确保资金规范合理使用。项目经费须接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审计部门等的监督检查。

项目承担单位应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三方银行开设资金共管账户,项目资金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后一次性支付到共管账户中,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资金依法依规合理使用。

五、项目验收

项目承担单位须按合同要求在项目结项验收前及时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和材料,验收材料主要包括:

1.项目验收申请表;

2.项目实施所取得的成效与相关证明材料等;

3.项目工作总结及发展建议;

4.项目资金决算表(第三方审计报告)。

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明确的考核内容为依据。

项目实施单位无正当理由,超期一年未能完成项目验收的,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视情中止其项目,并采取相应措施收回下拨经费。

对违规使用项目资金,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挤占和挪用等行为,一经查实,收回资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处理和处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六、申报材料

《朝阳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电子件请在附件查询和下载。

申报书撰写要求如下:

1.撰写前请仔细阅读本指南和申报书中的撰写说明;

2.申报材料须如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情况,项目任务、目标、保障措施和详细进度等计划实施情况;

3.项目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人员资质等证明材料,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工作介绍及证明材料等完整齐备;

4.申报书纸件一式叁份(A4纸打印,纸质封面装订),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件word文档。

七、申报方式及说明

1.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中午12:00

2.申报途径: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cyzscqzb@bjchy.gov.cn,纸质材料请按顺序装订后报送至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霄云路办公区)5020室。

3.联系方式:010-51069565、51069578

八、注意事项:

本申报直接面向符合规定的单位,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申报并受理材料。整个申报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朝阳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第三期)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