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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

日期:2020-04-17 来源:区社保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申请条件及受理范围

新注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在办理企业注册的同时,即完成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已实行“五证合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如发生用工行为,可随时在网上填报单位信息,自助开通社保网申服务功能。

二、办理流程

(一)签订银行缴费协议(需咨询开户银行,若无需签订,则可跳过此流程。)

(二)网上填报单位信息

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均全程网上办理无需到经办机构审核:

1.“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进入“在线办事”页面,选择“北京市企业e窗通服务平台”,在办理企业注册的同时,即完成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2.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进入“单位预登记”页面,选择“企业登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扫描二维码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单位信息,注意缴费、支付区县均选择“朝阳区”,缴费方式选择“银行缴费”。填写完毕并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即时审核通过,并向单位填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

(三)网上自助开通社保网申服务功能

1.打开“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路径: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点击进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进入单位用户登录入口,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扫描二维码登陆网上申报系统。

2.开通社保网申服务功能后,企业可自助登录平台申报各项业务。

三、办理材料

无需现场提交材料。

四、办理地点及是否网上取号

企业网上办理,无需到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间

每月5-25日,6:00-22:00。

六、联系电话

53918500

七、注意事项

1.企业需先与银行签订缴费协议(社保登记号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再开通社保网申服务功能,避免无法缴纳社保费用,影响单位和个人权益。

2. 企业在办理此业务时,如提示“无工商信息”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自助开通社保网申服务功能的,需携带相关材料并约号到现场办理。办理流程同《非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

3.未办理银行开户的企业,在填报信息时可暂不填写银行帐号等信息。企业办理银行开户后,再申报银行缴费途径变更,具体流程见“办事指南”-“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如未填写银行帐号等信息的企业,在办理职工新参保或转入业务前,必须与银行签订银行缴费扣款协议,并按申报银行缴费途径变更流程到现场补齐信息。

4.企业应确保各项信息申报无误,并每月核对是否缴费成功。

八、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文件下载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号令) 文件下载

九、办理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