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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修订《北京市朝阳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4-11-11 18:42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加强朝阳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企业的优化管理,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分类分级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区内经营性机构行业标准等级持续改进、分类分层管理的监管体系发展,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对《北京市朝阳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部分内容予以修订,我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11月1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 电子邮箱:rlzyglk@bjchy.gov.cn

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南里21号院411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 电话:010-65094893

4. 传真:010-65094329

5. 登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chy.gov.cn/),在“政策文件”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或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对《北京市朝阳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