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全面实施《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京政办发〔2017〕1号),切实做好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我区空气质量改善步伐,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区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各街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朝阳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对照《朝阳区街乡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工作措施重点目标任务书》的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目标,确保责任到人,坚决完成各项防治任务,实现2017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目标。
二、深入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要进一步聚焦全区无煤化、高排放机动车治理、重型柴油车管控、燃气设施氮氧化物减排、工业企业调整退出、促进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企业转型升级、铁腕执法和强化督察问责等重点任务,自我加压、深挖潜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区监察局和区政府督查室将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察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三、强化工作协调与配合
各相关部门和街乡要紧密配合,定期汇总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工作难点和问题,加强情况通报。各相关部门和街乡于每月25日前将负责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大气办。区大气办每月对各街乡空气质量进行排名,每季度召开专题调度会,分析空气质量形势并调度相关工作。
附件:朝阳区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图解:《朝阳区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
附件下载:朝政办发[2017]2号:关于印发《朝阳区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