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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3. [实施日期] ----
  4. [成文日期] 2017-05-15 16:00:00
  5. [发文字号] 〔〕朝政办函〔2017〕11号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
  8.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挂牌重大(突出)及区域性火灾隐患销账的通知

日期:2017-05-25 10:35 来源:朝阳区政府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关于2016年挂牌重大(突出)及区域性

火灾隐患销账

朝政办函〔2017〕11号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按照火灾隐患实行“季度报告、定期挂账、跟踪督办、整改销账”常态化监管模式的工作要求,相关委办局及街乡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形成工作合力,对前期区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突出)及区域性火灾隐患开展了集中整治;相关隐患单位积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高度重视,加大了人力、物力投入,火灾隐患整改效果明显。截至目前,我区区级挂账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共计4件,其中2件已整改完毕并销账(详见附件1);突出火灾隐患共计24件,其中15件已整改完毕并销账(详见附件2);区域性火灾隐患共计22件,其中1件已整改完毕并销账(详见附件3)。下一步,各单位要继续加大对遗留挂账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火灾隐患整改效果,确保消防安全,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温馨的生活环境。

附件:1.2016年区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销账明细表

2.2016年区级突出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销账明细表

3.2016年区级区域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销账明细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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