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
辖区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及企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朝政发〔2013〕17号)精神,择优认定一批“跨行业、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式”的公共实训基地,我们起草了《北京市朝阳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北京市朝阳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