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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朝阳区2020年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的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0-12-04 17:06 来源:区教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幼儿园:

为落实《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办法(试行)》(京教学前〔2019〕1号)的文件要求,依据《朝阳区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将开展2020年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工作,为明确评估任务要求,特制定本工作通知。

一、督导评估范围

朝阳区辖区范围内面向3至6岁儿童提供保教服务的幼儿园(点)。包括:教育部门办园、其他部门办园、地方企业办园、事业单位办园、部队办园、集体办园、民办幼儿园和社区办园点,幼儿园分园、分址作为独立主体参加督导评估。

依据评估安排,2020年拟实地督导评估园所为154园(址)。

二、督导评估内容

督导评估以《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及《关于对<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标准(试行)>部分指标评分细则微调的通知》为基本依据,主要内容包括人员条件、空间与设施、机构管理、保育教育、办园成效等方面。

三、督导评估程序

(一)幼儿园自评

根据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工作安排,同时为落实国家督导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国教督办函〔2019〕25号),以及配合北京市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工作,全区所有审批幼儿园(含独立参评的分园、分址、分部和附设在中小学的幼儿园(班)等)需登录“系统”完成下列3项自评工作。(2019年已完成实地评估的幼儿园仍需完成网上自评。)

1.依照“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指标”的自评。园所需填报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系统”中标注为绿色的基础数据项),上传自评材料(详见附件),完成办园质量督导评估网上自评。列入各区今年评估工作计划的幼儿园,务必在自评平台上操作“申报评估”,确保后续评估流程可以顺利推进。

2.依照“国家督导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的自评。园所需填报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系统》中标注为粉色的基础数据项),完成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网上自评。

3.北京市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基础数据填报。园所需填报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评估检测基础数据(“系统”中标注为蓝色的基础数据项)。

上述“两个自评、一个监测”的三项任务分别用于北京市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国家督导办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以及北京市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工作。

另外,审批幼儿园在开展网上自评前应完成“北京市学前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包括新审批幼儿园),从源头上保证幼儿园自评工作数据全面客观准确。

(二)实地督导评估

1.确定年度实地评估对象。根据年度评估工作计划,结合幼儿园自评情况,确定年度实地评估对象,并下发正式文件通知。

2.编配评估专家组。根据评估工作计划安排,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通过市级评估系统组成专家组,建立与评估幼儿园“一对一”的匹配关系。自评等级为A级的幼儿园,由市级组成专家组,委托60%的外区专家开展评估。

3.网上查阅资料和实地评估。专家组按照分工查阅园所提供的网上资料并开展实地评估,依据园所实际情况对每一项指标形成评估意见。对自评等级不为A,但区评等级为A的幼儿园,向市督导室申请市级复评。评估后,专家组不现场向园所反馈评估结果和意见。

(三)市级观察督导

市教委根据各区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双随机”的原则,随机抽取市级专家,按各区年度评估幼儿园计划总数的10%的比例随机选定幼儿园,委派市级专家到各区开展观察督导。市级专家观察督导情况作为市教委认定区级评估结果的重要参考。

(四)科室联合打分

各科室依据分管领域,根据园所日常开展工作的情况,结合指标要素,对参加本年度实地评估的园所进行评价打分。

(五)评估结果公示及反馈

区教育督导室根据实地督导评估以及科室联合打分情况,拟认定园所评估等级,市教委依据市级专家观察督导、抽查复核等情况,对区级评估结果给予确认,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区级主管部门核实后予以答复。

(六)评估结果认定

公示期满后,市教委根据公示情况,认定评估结果并反馈各区,市级认定结果向社会公告。区教育督导室对评估结果无异议的园所,给予书面督导反馈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工作是首都学前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体现市政府规范、引领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工程。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结果直接与幼儿园转普惠、获得生均定额补贴,以及财政性经费的奖励等直接挂钩,此项评估关乎幼儿园的生存和发展。各幼儿园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园所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扎实推进各项评估准备工作。

(二)对照指标,认真落实

1.自评工作。各园所要认真对待自评环节,客观公正的对自身开展自查自评,对查找和发现的问题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进。2020年数据填报共分为三部分,每一项数据都是对园所情况的基本体现。对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数据填报操作的幼儿园,区教育督导室本年度将不组织实地督导评估,并将名单反馈主管科室。

2.实地督评。参加本年度实地督导评估的154所幼儿园,请务必做好迎接实地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名单详见《关于下发2020年参加办园质量实地督导评估幼儿园名单的通知》)。

(三)加强统筹,按时完成

各园所要严格按照本规定的时间高质量完成各项评估准备工作,全面落实工作要求,推进督导评估工作的有序实施。

附件:2020年参加幼儿园办园质量实地督导评估幼儿园名单

朝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