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2026年预算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五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表
表十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 部门机构设置
下属13家事业单位,分别是北京市朝阳区公共绿地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园林地资源管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动植物保护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公园、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公园、北京市朝阳区红领巾公园、北京市朝阳区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北京市朝阳区四得公园、北京市朝阳区北小河公园、北京市朝阳区庆丰公园、北京市朝阳区大望京公园、北京市朝阳区望和公园和北京市朝阳区花园城市建设中心。
2. 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9〕13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简称区园林绿化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林业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三)负责本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四)落实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规范。组织本区相关工作的完成与监督。按照市公园、绿地、森林、湿地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及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本区相关工作的实施。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区级(含)以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六)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七)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八)负责推进本区园林绿化改革相关工作。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九)负责本区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行业管理。负责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一)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本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三)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管理。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我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本区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区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朝阳区生态安全。加快建立本区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确保财政负担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按时发放,持续抓好党建工作,持续推进朝阳区大尺度绿化工作,持续优化绿色空间布局,全力推进花园城市建设亮点工程,深耕细作、多措并举、精细科学养绿护绿,深化落实生态资源保护责任,切实维护生态资源安全,强化绿地认建认养和公园配套用房出租管理。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134,828.60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39,216.20万元减少4387.60万元,下降3.15%。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4,828.60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36009.31万元减少1180.71万元,变动原因: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00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3206.89万元减少3206.89万元,变动原因: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0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20,299.0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5.06%,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9,859.04万元增加439.96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落实相关工资政策,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14529.60万元,比2025 年年初预算数119,357.16万元减少4827.56 万元,下降4.04%。主要原因是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55.45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增加132.79万元,增长586.01%,主要原因是在本部门公务用车核定范围内,更新5辆公务用车,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6 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6 年预算数5.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产生的必要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6 年预算数149.77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6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9.77万元,主要用于结合本部门车辆实际使用情况,对达到报废年限且车况较差的公务用车进行报废更新;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026.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3.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643.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919.73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6,975.14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3.4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761.31万元,支出23,761.3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8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2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