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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实施日期] ----
  4. [成文日期] 2024-09-04
  5. [发文字号] ----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4-09-04 17:39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辖区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整体水平,为辖区单位和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技能培训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颁布<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劳社培发〔2007〕77号)以及《关于加强北京市职业培训督导和质量评价工作的意见》(京人社职培发〔2013〕110号)精神,我局制定了《北京市朝阳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