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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四批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朝阳区反馈督察情况

日期:2023-01-01 09:44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北京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北京市第四批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朝阳区开展了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12月29日,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3年2月13日向朝阳区委、区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朝阳区区长吴小杰主持,督察组组长魏连伟通报督察报告,朝阳区委书记文献作表态发言。李晓华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朝阳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街道(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朝阳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持续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朝阳区坚定履行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组建区委生态文明委,区委书记点评会将各街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列为常规点评项目,制定区级精细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扎实推动减量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近五年来,累计疏解一般制造业企业近300家,拆除腾退3211万平方米、约占中心城区的65%,并坚持疏解提升并举,积极引入高精尖产业,建设一批特色文创园区。

积极构建和谐宜居的绿色生态空间。深入落实“大尺度绿化看朝阳”的要求,加快推进第一道绿隔城市公园环、第二道绿隔郊野公园环建设,一道绿隔在朝阳版图率先贯通。在全市率先开展拆除公园围栏(墙)工作,群众生态体验感不断增强。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2021年,大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7年下降41.4%;国考、市考地表水质断面全部达标,水生态空间品质大幅提升。

朝阳区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强化调度、深入一线,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督察组交办的101件群众举报问题中,93件已办结,8件阶段性办结;对督察组督办、交办问题,朝阳区责令整改83起;立案处罚87起,罚款161.9万元;约谈33人。

督察指出,朝阳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尚不匹配,与经济快速发展形势仍不相称,总体生态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效果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标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区域功能定位,仍有差距。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在基层尚未全面落实。朝阳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大格局尚未完全形成。部分街道(乡镇)对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缺乏责任心和行动力,近两年,有10余个街道(乡镇)TSP浓度排名在全市后三十名。部分乡对区域内一些违法排污行为未及时发现处置,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督察发现,十八里店乡年庄村、西直河村4家砂石加工场砂石料裸露无抑尘措施;小武基村、十八里店村等10家从事门窗胶装、露天切割建材等的小作坊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十八里店汽配城存在露天喷漆、打磨等无组织排放行为。

水资源管理使用粗放,水资源节约利用亟待增强。2021年全区无取水许可证的机井取水3884万立方米,约占地下水取水总量的53.8%。14家企业存在地下水违法违规使用问题,其中5家私自凿井6眼,持续数年盗采地下水。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低,2021年工业新水用量和农业新水用量超全市当年下达用水指标。区水务部门对街乡用水考核主观随意。

机动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存在漏洞。市交通委朝阳运输管理分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区域内汽修企业情况不明,未落实“管行业必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督察发现,金盏、十八里店等5个街乡存在“黑汽修”企业97家;望京、平房、来广营汽修集群内7家企业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五支队等部门日常监督执法力度明显薄弱,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控制。区生态环境部门对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监管不到位,多家汽修企业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不规范。

部分街乡对小微水体日常管护不及时,对入河排污口整治管理不到位。区农业农村部门对新增耕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不严,耕地安全利用存在环境风险。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未进行编码登记或超标排放。

二是落实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还有差距。扬尘管控不力,区住建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未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区交通、园林绿化等部门未落实行业扬尘监管责任。督察发现,地铁3号线2标段、17号线10标段等轨道工程,存在未安装高效洗轮设备、车辆带泥上路等现象;高碑店乡自管工地半壁店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存在内部道路积尘严重、擅自拆卸洗轮设备、现场搅拌混凝土等情况。

全区有34个街乡未按要求使用扬尘视频监控平台,直至督察进驻后才重新开通。区城市管理部门对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监管不到位,区一、二级道路尘土残存量检测不合格率达40%左右。

水环境治理工作不扎实,区水务部门推动水环境治理系统性不强,雨污合流和污水直排、溢流问题未能彻底解决,地表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汛期超标问题明显。107公里的区属管线中,近20%仍为雨污合流;121.6公里河道暗涵中,67.4%为雨污合流。督察发现,青年路沟、观音堂沟治污不彻底,汛期出现大量雨污混排情况。

雨污管线错接混接问题多发,区水务部门和有关街乡整治缓慢,目前还有160处雨污管线错接混接问题未完成整改。污水直排、汛期溢流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原朝阳区金盏金融商务区管委会长期疏于监管,金盏金融园区污水直排曹各庄沟问题长达5年以上。黑庄户、豆各庄等乡存在生活污水溢流或直排情况。

建筑垃圾监督管理不规范,区城市管理部门和相关街乡对区域征拆、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统筹不力、管理不善。督察发现,6家备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所不同程度存在环境问题,有的未经备案擅自增加生产线、违规接收工程渣土。2家撤销的处置场存在厂房及部分设施并未拆除,现场依然有砂石加工作业。金盏、崔各庄、三间房等乡存在建筑垃圾乱倾乱倒现象,有的占用耕地或绿地,现场上万方建筑垃圾露天堆放。

三是群众身边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尚未有效解决。一些街乡和部门生态环境管理能力不足,环境执法力量欠缺,在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上消极被动。噪声扰民问题解决不力,朝阳区2022年上半年噪声投诉达3039件,位居全市第一。双井等街乡对噪声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在办理群众诉求时存在应付现象。

孙河、平房、黑庄户等乡对厨余垃圾对接点日常监管不力,其中孙河乡乡属企业北京景蓝保洁有限公司对厨余垃圾违规分拣、倒桶,外排污水污染物浓度超标。区城市管理部门对生活垃圾密闭式清洁站及其运输车辆疏于监管,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运营的东坝乡、黑庄户乡大型密闭式清洁站均存在违规处置渗滤液行为。

餐饮油烟监管力度不足,近几年餐饮油烟举报在2500家次以上,部分餐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油烟净化器未定期清洗,存在废气直排现象,周围油烟味明显。

督察要求,朝阳区委、区政府要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政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方面走在前、做表率。要强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有关部门要坚决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街乡要不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要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弱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扭转生态环境质量落后局面,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朝阳区委、区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北京市委、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朝阳区委、区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