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法主体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人民政府(依据行政权力清单,行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他职权)
2.职权类别: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他职权
3.机构职责: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人民政府主要工作职责(详见机构职能)
4.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中街甲一号院
5.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6.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中街甲一号院
7.咨询电话:65481589 65451583
8.监督电话:65481590(检举控告:12388;信访:65481625)
9.救济渠道: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救济(行政复议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管辖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