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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双井街道办事处执法主体信息

日期:2021-08-03 16:4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执法主体信息

 

 

 

 

(1)执法主体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据行政权力清单,行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他职权)

 

 

(2)机构职责: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主要工作职责(详见机构职能)

 

 

(3)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南二路88号

 

 

(4)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1:40,14:00—17:30

 

 

(5)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南二路88号

 

 

(6)咨询电话:010-87759533

 

 

(7)监督电话:010-67781587

 

 

(8)救济渠道: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持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