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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外街道执法主体

日期:2020-08-13 14:14 来源:朝外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京政发〔2020〕9号)、《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组建街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有关事项的通知》(朝编〔2020〕12号)规定,设立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朝外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履行相关的行政执法职权。

执法主体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朝外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芳草地北巷5号院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芳草地北巷5号院

咨询电话:010-65512145

监督电话:010-85616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