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相关规定,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将2025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主体名称
执法主体名称是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作为区生态环境局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以区生态环境局名义执法。
二、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承担执法工作的科室编制数为12个,执法队编制数为108个。按照科室职责分工设置了10个执法岗位,分别是A岗4个:区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业务承办岗、区级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统计执法检查岗、区级辐射类执法业务承办岗、区级执法审查决定岗,在岗人员共97人;B岗6个:区级行政许可及备案审查决定岗、区级流动源备案业务承办岗、区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其他备案业务承办岗、区级排污许可业务承办岗、区级环评许可备案业务承办岗、区级辐射类许可及备案业务承办岗,在岗人员共8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有119人,全年参与执法人数为89人。
2025年我局共承担50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及备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透明化水平,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实现受理、审批、办结一站式服务。
公共服务类型中,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64件;行政确认类型中,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进行确定80件;行政许可类型中,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5件,辐射安全许可证首次申请79件,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174件,申请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119件,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113件,申请注销或部分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39件,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47件,江河、湖泊新改建排污口审批1件,申请排污许可278件,延续排污许可1件,变更排污许可194件;其他行政权力类型中,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编码登记49件,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备案19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812件,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102件,对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单位备案37件,对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进行备案1465件,辐射工作单位提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1013件,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组织评审20件,废旧放射源交回、返回、送交备案10件,转让放射性同位素备案6件,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备案203件,出口放射性同位素备案185件,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63件,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销售单位备案30件,对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不需要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使用单位备案5件。其余事项为零流量。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2025年各项执法检查计划。固定源方面,全年共检查各类污染源20725家次,其中现场检查4098家次,非现场检查16627家次,非现场检查占比80.22%。移动污染源方面,全年共检查机动车约814.8万辆次,其中人工检查重型柴油车约5.1万辆次。全年遥感检测及黑烟检测设备共计检查机动车约806万辆次,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628台次。对辖区内10家机动车检测场进行检查,对重点车型监督检查共计3.7万辆次。此外,全年共开展了12个批次的日常双随机执法检查,与城管、住建、市场、交通水务局等部门开展了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
大气环境执法方面:2025年通过点穴、餐饮、ODS、锅炉专项执法检查任务,检查各类涉气污染源共计3971家次。对收到的284个报警网格开展排查,共排查点位1090个次。
水环境执法方面:一是深入推进分级分类执法,以污染源为对象开展综合性执法检查,加大监管力度;二是通过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流域“点穴”、入河排污口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水环境监督检查力度,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累计392人次,累计检查涉水单位569家次,共处理涉水类投诉举报161件。
土壤环境执法方面:按照《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开展污染地块及后期管理地块专项检查的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在2025年上、下半年对双桥电镀厂地块开展了非现场与现场的检查,同时结合三监联动机制,与土壤生态环境科开展优先监管地块的检查。
危废固废监管执法方面: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要求,持续加大对重点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检查力度。一是强化日常监管。结合《2025年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重点工作》要求,以污染源为对象,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综合污染源要素,以日常“双随机”形式对产废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将废弃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日常双随机开展检查,加强对危废企业的监管。二是强化专项执法。开展2025年“打废”工作专项执法,联合公安、检察部门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强化行刑衔接;结合“点穴式”执法、流域执法、重点时期、日常执法等工作,对辖区生活垃圾收集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开展抽查。三是强化隐患排查。为筑牢辖区环境安全防线,我局紧盯重要节点,加强隐患排查,不断筑牢安全屏障。
辐射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方面:对辖区内辐射类经营主体开展非现场检查909家次,督促监管对象通过国家系统持续完善补充年度评估报告、台账信息、个人剂量、考核培训记录等内容,全面提升非现场监管效能。进一步减少行政检查、访企活动对辐射类主体正常经营的影响,通过审查并行机制共完成许可证审批235件,占比49%。
六、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5年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286起,罚款380.385万元。其中实施一般程序91件,罚款372.075万;简易处罚195件,罚款8.31万。不予处罚57起,免罚金额308.1901万元。
七、行政强制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5年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查封0起。
八、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5年(2024.12.19-2025.12.18),通过北京市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咨询管理系统、朝阳区市民热线“接诉即办”平台、朝阳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本局电话、来信来访等渠道,共受理投诉举报8515件,同比2024年(4718件)上升80.48%。其中,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类8422件(大气污染类4039件、噪声污染类4046件、环保审批84件、水污染类137件、电磁辐射类103件、固体废物13件)、咨询及其他类93件。投诉举报实现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处理,解决群众的环境诉求,诉求疏导,化解矛盾,保障权益。全年共收到群众表扬信3件,锦旗29面。
九、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