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相关规定,朝阳区发展改革委将2025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主体名称
执法主体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承担执法工作的科室编制数为7个,无执法队编制。按照科室职责分工设置了A岗(案件承办岗)9个,目前A岗在岗人员9名,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动态调整。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有43人,其中A岗9人,9人全年均参与执法。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我委政务服务事项共计13项,包括行政许可3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2025年,我委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93件,其中企业投资项目核准63件、建设工程招标方案核准87件、节能审查12件、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17件、典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年审12件、粮油仓储单位备案1件、粮食收购资格备案1件。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5年,我委通过现场检查和线上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投资项目、节能、价格监测、粮食等领域开展执法检查465家次,全面完成本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要求。
同时,按照年度执法计划,2025年我委对同一企业的年度入企检查频次上限为1次,全年行政执法检查已按此落实。
六、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5年,我委对1家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的企业给予罚没设备的行政处罚,督促企业更换淘汰电机。
七、行政强制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5年,我委无行政强制案例。
八、投诉、举报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5年,我委共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诉求2.1万余件,均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了办理。
九、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