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相关规定,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将2022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主体名称
执法主体名称: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二、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承担执法工作的科室编制数为8个。按照科室职责分工设置了2个执法岗位,分别是A岗1个,在岗人员2人;B岗1个,在岗人员2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有17人,全年参与执法人数为2人。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2023年全年共计办理行政许可类初审76件。其中典当企业(分支机构)变更16件,典当企业(分支机构)年审19件,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3件,小额贷款公司变更9件,融资租赁公司变更23件,融资租赁公司解散注销1件,交易场所变更5件。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依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48号)、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现场检查工作方案以及各行业相关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全年共对朝阳区内85家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及地方交易场所的合规经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已公示。
六、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情况
无。
七、行政强制案件的办理情况
无。
八、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电话接听、办理投资人投诉7359次;12345热线21253件,答复21253件。
九、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无。
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