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慧体育有限公司:
我单位查明你(单位)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配备持有相应运动项目执业证书的专职水上救生员。此行为违反了《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中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单位于2025年11月1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朝体罚字[2025]第011号),我单位于2026年6月12日向你单位法人及住址场所邮寄送达。因邮寄被退回,为充分保障你单位权益,现另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以上《行政处罚决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朝阳区体育局市场科(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街30号306室)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体育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