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体罚催字[2026]第001号
金悦阳光(北京)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6月27日依据《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未按照规定存管资金逾期不改的”、《北京市体育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第二章第四节(十)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北京市体育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表》,编码C41041B030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两次(含)以上违反同一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对你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即朝体罚字[2025]第003号。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5年6月27日送达后,你单位至今未缴纳罚款80000元。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朝体罚字[2025]第0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凭北京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扫码或者到就近银行)依法缴纳罚款80000元。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行政机关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以上《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朝体罚催字[2026]第001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于冉、许厉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街30号院
联系电话:85971018 邮政编码:100023
朝阳区体育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