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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主张权利公告

日期:2025-12-23 15:4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

关于限期主张权利公告

京 朝 望京街道 公告字﹝2025﹞ 150001号

经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中园二区228号楼4门601号北侧露台的彩钢结构房屋是违法建筑物,东西长3.6米,南北宽2.4米,占地面积8.64平方米,共计一间、一层,目前处于无人居住状态。经向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协查,该建筑物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手续,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属于违法建设,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协查复函等材料为证。

请上述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搭建人、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依法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本行政机关责令该违法建设搭建人于本公告期限内自行拆除(或回填)上述违法建设;逾期不拆除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或回填)。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北里1号楼望京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 系 人: 牛传好 赵心宇

联系电话: 010-64732962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