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六里屯街道办事处2021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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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基数 | 检查类别 | 检查比例 | 检查方式 | 检查要求 | 备注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六里屯街道办事处 | 针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部门行使的市容、环保、工商、规划、园林绿化等方面;生态环境部门行使的大气、噪音污染防治等方面;水务部门行使的河湖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卫生健康部门行使的禁止吸烟、除四害等方面;农业农村部门行使的禁止垂钓方面,属于街乡行使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开展执法检查。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饮企业、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双随机抽查 | 针对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 按区域或对象随机抽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
一般检查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2.针对日常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2.日常巡查; 3.联合检查; 4.其它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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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 | 1.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2.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