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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标准

日期:2026-06-25 15:00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香河园街道办事处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听证标准

 

 

 

 

    为保障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合法、规范、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等规定,现将香河园街道涉及各相关部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明确如下:城管执法、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下放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行政执法职权的听证标准依据原下放部门的听证标准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直接规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单独实施的行政执法职权,听证标准依据相关职权的市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听证标准执行:

 

 

    1.本市城管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拟对公民处以超过5000元罚款、拟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超过5万元罚款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决定(涉及水务领域的案件参照本市城管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2.本市卫生健康机关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拟对公民处以超过1000元罚款、拟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超过3万元罚款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决定;

 

 

    3.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拟对公民处以人民币5000元以上罚款、拟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人民币20万元以上罚款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决定;拟对公民处以人民币(或者等值物品价值)5000元以上、拟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人民币(或者等值物品价值)20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的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决定;

 

 

4.本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拟对公民处以超过3000元的罚款、拟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超过5万元的罚款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决定;拟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按照“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执行;

 

 

5.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