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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宣传文化中心2026预算

日期:2026-02-04 10:56 来源:区宣传文化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宣传文化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五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表

表十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 部门机构设置

2021年11月,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宣传文化中心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朝编[2021]102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宣传文化中心(简称区宣传文化中心),是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全额)。内设17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研究室、宣传教育科、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科、文明城区建设指导科、文化建设一科、文化建设二科、文化建设三科、文化建设四科、规划成就展示一科、规划成就展示二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京剧艺术科、旅游服务科、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信息技术科。

2. 部门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宣传文化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宣传、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

(2)承担区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相关工作,指导基层所、站、基地开展文明实践工作。

(3)承担全区文明城区创建服务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文明城区常态化创建工作。

(4)构建并完善文化馆总分馆制,负责区级、地区级文化中心建设及全区文化配套设施的管理。负责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策划、组织、实施群众性文化活动。

(5)负责本区规划和建设成就的展示,组织相关的艺术交流和文化创意活动。

(6)负责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利用、京剧艺术普及推广,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

(7)负责本区旅游咨询服务、旅游统计工作,管理全区旅游咨询站点。开展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开发和旅游消费促进工作。

(8)协助开展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和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相关的研究、会议、培训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更是推进文化强国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夯基垒台、提质增效”的关键节点。区宣传文化中心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全会精神为引领,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锚定四项工作,切实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深化思想引领,拓展文明实践。联动驻区高校资源,持续深化“杏坛讲习”“‘政’是这个理儿”理论政策宣讲双品牌;深挖区域特色资源,提升“理”响朝阳品牌宣讲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广泛传播。擦亮“普法就‘宪’在”品牌,推动“法”入万家。聚焦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风气向上向善。将文明实践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质量策划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推动日活动。推动文明实践阵地拓展延伸,建成开放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邮局。横向联合区级单位,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构建覆盖更广、专业更强的志愿服务体系。深化完善“朝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伙伴计划”,吸纳更多优质企业机构加入,增强群众参与感、获得感,实现文明实践与区域发展互促共进。

二是优化服务供给,彰显惠民温度。开放朝阳区戏曲艺术中心,完成区文化馆改造升级,稳步推进朝阳戏剧创排中心建设,推动各设施高水平开放。以第六次全国文化馆定级评估为抓手,推动文化馆各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丰富“社区一家亲”全民美育课堂内容,巩固“全国青少年美育示范基地”创建成果。高品质举办“社区一家亲”文化惠民演出、朝阳捌月全民艺术节、金刺猬大学生戏剧季、朝阳百姓春晚等活动。推出一批群众文艺精品力作,旗帜鲜明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围绕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完成北京市“文荟北京”“歌唱北京”“影像北京”“戏聚北京”等群众赛事作品创作展演,展现朝阳群众精神风貌。加强群众文艺团队建设,提升馆办团队艺术水准,协助各街乡培育挖掘一批扎根基层、彰显地域文化特色的基层文艺团队。

三是促进融合发展,激发消费潜力。深化“文旅+百业”融合发展,推动文旅更好赋能城市发展。不断擦亮“朝阳公益影厅”“朝阳公益展厅”品牌,发挥公益电影和公益展览培育观众、集聚人气、促进消费作用,实现惠民生与促消费协同发展。创新“美育加油站”服务模式,推出“艺”启加油小程序,探索市民“课程点单+拼团开课”,精准匹配学员需求,提升课程品质。线上线下齐发力,积极做好旅游宣介工作,加大“‘游’法可依”“旅游服务进社区”等推广力度,助力旅游消费宣传。做好朝阳宣传文化服务平台注册用户积分兑换,探索打造“政府搭台、企业让利、群众受益”模式,激活区域文化消费市场。

四是推动文脉赓续,焕发传承活力。深耕“我们的节日”系列原创品牌活动,持续擦亮“一节一品牌”。完成第五批朝阳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健全非遗保护传承机制,推动《朝阳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推进京绣传习所装修改造、朝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升级、民族民间文化展示中心和全国首家民族民间文化示范街区建设,提升香文化传习所、书画艺术传习所运行效能,打造“非遗会客厅”。推出“非遗体验在朝阳”非遗探索路线,升级“朝阳非遗探索地图”等产品。发挥中国文化馆协会民族民间文化创新与推广委员会作用,支持非遗传承人与文创企业、设计师合作,开发符合现代审美与消费需求的非遗文创产品,打造“朝阳礼物”。举办“粉墨朝阳”系列京剧文化惠民演出、交流推广活动,深化“大戏看北京”朝阳实践。发挥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作用,推动文化“走出去”。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8095.57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6666.59万元增加1428.98万元,增长21.43%。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095.57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6666.59万元增加1428.98万元,主要原因是安排民族民间文化展示中心经费预算、人员增加及落实相关工资政策,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5年持平;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5356.1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6.16%,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5260.63万元增加95.53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落实相关工资政策,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739.41万元,比2025 年年初预算数1405.96 万元增加1333.45万元,增长94.84%。主要原因是安排民族民间文化展示中心经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宣传文化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83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减少0.25 万元,下降4.92%,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6 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6 年预算数1.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产生的必要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6 年预算数3.15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宣传文化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18.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30.66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9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宣传文化中心部门2026 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