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北京市朝阳区202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专栏>>事业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6年预算

日期:2026-02-04 10:37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五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表

表十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 部门机构设置: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的通知》(朝编〔2011〕26号)、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朝编办〔2014〕11号)及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的通知》(朝编〔2015〕36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征收补偿一科、征收补偿二科、征收补偿三科、征收补偿四科、监督审核科、财务管理科。

2. 部门职责: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的通知》(朝编〔2011〕26号)、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朝编办〔2014〕11号)及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的通知》(朝编〔2015〕36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征收补偿一科、征收补偿二科、征收补偿三科、征收补偿四科、监督审核科、财务管理科。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受区房屋征收办委托,负责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3)负责房屋补偿方案的编制、补偿资金的发放和管理等工作。

(4)负责本中心各类合同、协议文本的拟定、房屋征收与补偿流程的设置与监督、安置房源监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内部业务监督、征收补偿协议等文书资料的审核工作。

(5)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房屋测绘、评估、房屋拆除、法律服务等专业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

(6)承担本区房屋与补偿过程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也对策建议。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深入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创新方法,通过培训、座谈、组织参观等多形式、多渠道抓好党员学习、教育、锻炼,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学习教育,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和学习,以保证党组织的纯洁,使党员素质能够明显提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是做好酒仙桥项目第二批实施地块的收尾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安置房产权登记工作,做好未签约户沟通协调工作,进一步压降不能完成补偿款工作户数。地铁28号线广渠东路车辆段项目按照市区两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拆除交地任务。继续做好与被征收单位祥龙公司洽商及协议签订工作,督促祥龙商储公司尽快启动商户及住户腾退交房工作。甜水园项目征收工作按照区政府确定的路径推进,开展意愿征询工作,将根据未来意愿征询结果不低于60%的基础上启动后续征收工作。加快推进东苇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工作。做好亮马河北路项目的补偿方案意见征询、签约搬家交房、拆除净地等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为我区2026年初投资“开门红”创造有利条件。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1763.66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674.50万元增加89.16万元,增长5.32%。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763.66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674.50万元,增加89.16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00万元,与2025年持平;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00万元,与2025年持平。增长原因:落实相关工资政策,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682.4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5.40%,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594.59万元,增加87.86万元,增长5.51%。主要原因是:落实相关工资政策,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81.21 万元,比2025 年年初预算数79.91 万元减少1.30 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51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减少0.17 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6 年预算数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6 年预算数0.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产生的必要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6 年预算数3.15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39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部门2026 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