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部门预算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五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表
表十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 部门机构设置: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4〕10号),组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科室为办公室、综合科等。
2. 部门职责:指部门(本系统)总体职责说明。
(1)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的相关政策。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区政府授权,对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3)承担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的责任;负责本区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债权损失核销方案。研究提出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所监管集体企业改制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新设、灭失、清算、破产等工作。承担所监管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推进所监管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上市、重组、合资等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职工安置等方案。对所监管企业改组和关闭破产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指导。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5)负责所监管企业董事会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所监管企业董事会业务工作,受理有关工作报告。负责监管企业董事会成立计划制定,考察推荐由国资委委派的董事(含外部董事)人选。指导派出国有董事的业务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职工董事。对所监管企业董事会、派出国有董事的工作进行评价考核。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制度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按照区政府授权和财政局委托,承办行政事业经营性资产的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总监的业务指导工作。
(7)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8)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区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所监管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知识分子工作和政工职称评定工作。
(9)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的督导、考核等工作。负责系统巡察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党建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事业单位的群团和统战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统筹谋划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产业发展方向和改革创新重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
2、加强国资监管,提升监管水平。坚持以放活与管好相结合为导向,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完善国资监管体系。防范投资风险,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3、服务中心大局,提升保障水平。围绕中心大局,以“五宜”朝阳建设为统领,明责任勇担当,“两区”建设、城市更新、农村城市化建设等重点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发挥好国企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作用,为“五宜”朝阳建设贡献国企力量。
4、夯实党建基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责任,深化成果运用,不断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的发展活力和竞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9242.76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3971.89万元减少4729.13万元,下降33.85%。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242.76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3971.89万元减少4729.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有所减少;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5年持平;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444.2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5.63%,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313.84万元增加130.40万元,增长9.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落实相关工资政策,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7798.53万元,比2025 年年初预算数12658.04 万元减少4859.51万元,下降38.3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16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5.43减少0.27万元,下降4.97%,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6 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6 年预算数0.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产生的必要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6 年预算数4.72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36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41.6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8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539.79万元,支出7539.79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