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朝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预算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五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表
表十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 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的有关要求,区纪委、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机关设置24个部室、2个中心和机关党委,具体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十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技术支持中心、办案安全保障中心、机关党委。
根据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设置的有关要求,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由区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区纪委区监委负责,我委共设置派驻机构14个。
2. 部门职责
(1)负责本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街乡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本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做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本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本区相关规范性文件。
(7)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街乡纪(工)委,区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本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 以有力政治监督护航新征程区域发展,确保开局之年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一贯到底。
2. 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3. 加大一体推进“三不腐”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4. 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用更多扎实惠民的成果赢得群众信任。
5. 围绕“四个聚焦”提升巡察监督质效,更好发挥政治巡察综合监督作用 。
6. 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推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再上台阶。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12,270.15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1236.24万元增加1033.91万元,增长9.20%。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2,270.15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1236.24万元增加1033.9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落实相关工资政策,人员经费预算及办公保障经费相关经费增加。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5年持平;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0,514.3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5.69%,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9830.30万元增加684.03万元,增长6.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落实相关工资政策,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755.8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4.31%,比2025年1405.94万元增加349.88万元,增长24.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保障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7万元,比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26年预算数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数1.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产生的必要开支。
3.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数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6年中共北京市朝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9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6.9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6年中共北京市朝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540.27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中共北京市朝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8.6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