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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6年预算

日期:2026-02-04 09:31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目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五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表

表十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 部门机构设置: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字﹝2024﹞9号)通知精神,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城市管理委),为正处级,挂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简称区交通委)的牌子。内设20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科(信访办)、城乡环境建设规划科、城市管理督查考评科、城市管理综合协调科、城市景观管理科、户外广告管理科、交通规划科、市政基础设施科、交通管理科、交通综合保障科(铁路道口管理办公室)、管线设施科、环境卫生科、固体废弃物管理科、公共事业管理科(燃气管理办公室,区住宅锅炉供暖管理办公室)、能源管理科、治违协调科、财务审计科、人事管理科和党建工作科。下属5个全额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基础设施协调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渣土管理站、北京市朝阳区控违拆违协调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再生资源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交通运行管理中心5个事业单位。

2. 部门职责:城市管理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综合协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交通行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是研究拟定本区城乡环境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景观照明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交通路政基础设施管理、控违拆违和交通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是负责本区城乡环境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评;承担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本区城乡环境建设、环境秩序整治;组织开展重大活动的环境保障工作。

四是负责统筹区管道路的建设和养护,组织编制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统筹协调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停车管理工作。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本区的交通秩序和静态交通管理。

五是负责拟定本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任务;协调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六是负责本区城市容貌管理;组织协调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架空线入地和规范整治;负责管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负责编制本区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

七是负责本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作。

八是负责本区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等行业的管理;统筹本区能源日常运行保障工作;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承担本区汽车加气(氢)站、换电站及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相关工作。

九是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拟订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本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综合协调、年度统计、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地下管线、相关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参与相关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

十是承担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燃气、供热、煤炭、电力、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再生资源回收、户外广告设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包括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督促行业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在职权范围内负责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理,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城市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十一是履行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中的行政许可职责,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依法承担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二是归口管理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简称区环卫中心)。

十三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城市管理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对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聚焦“四个走在前”“四个更加突出”要求及“五宜”朝阳建设,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朝阳实践,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城市更新,提升城市颜值。持续推进北小河(东湖段)沿线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和二道沟河(青年路至金台路段)沿线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等重点项目实施,推动望京河地区、霄云路地区等重点项目实施,建设有品味、有特色的市容环境。

二是完善交通网络,畅通城市脉络。推动五环路一体化研究,推进安立路、亮马河北路、新国展联络线、第四使馆区周边道路等各级各类道路建设。加快将台路、北五环辅路等市、区重点疏堵工程,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重点整治区域道路噪音,做好桥下空间日常运维,完善区属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提高养护管理标准。加强停车治理,持续推进合立体停车设施建设。

三是突出现代治理,凝聚治理合力。深化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可回收物市场化体系建设、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等,提升垃圾分类效果和处理能级。深化环境专项治理,全面完成年度拆违任务,进一步净化公共空间。加快建设“城市管理大脑”,不断完善环卫、垃圾分类、渣土车、市政监管等数字场景建设,有序推进“城市管理大脑”(一期)正式上线。

四是保障城市运行,增强城市韧性。做好各类隐患治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高城市生命线抵御风险能力。提高能源服务质量,补齐保障能力短板,持续推进电气热等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持续推进架空线入地工作。不断解决路灯、公共充电设施等民需民盼问题,预计2026年底完成科域路等多条道路照明工程,开工工体南路等道路照明工程建设,持续推进符合要求的停车场按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不断提升供暖业务管理平台数据审核效率与质量,加强“访民问暖”行动力度,扩大测温范围,解决居民供暖诉求,提升供暖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保持“送气下乡”全覆盖,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平稳有序。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178,983.20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83,039.13万元减少4055.93万元,下降2.22%。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78,983.20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83,039.13万元减少4055.93万元,主要是因为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5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5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6,202.7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47%,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5,970.41万元增加232.36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落实相关工资政策,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72,780.43万元,比2025 年年初预算数177,068.72 万元减少4,288.29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7.26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减少0.91 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6 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6 年预算数1.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产生的必要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6 年预算数15.75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5.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9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3.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48.89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834.56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填报范围为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其他单位不需填报。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6.9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50.68万元,支出750.6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6 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