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2026年预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2026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五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表
表十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朝阳区生态环境局是朝阳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朝阳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朝发[2019]4号),组建区生态环境局。下设办公室、组宣科、污染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综合法制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大气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辐射安全监管科。一个行政执法单位: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两个事业单位: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保护事务中心。
2、部门职责: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国家及北京市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本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朝阳区生态环境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辖区内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中有关生态环境章节的制定。组织落实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源地生态功能规划和水功能区划有关工作。负责本区生态环境形势综合分析。
(2)负责本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协调推动与周边区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承担朝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本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建议,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辐射安全相关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负责辐射环境监督执法工作。对废弃的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本区生态环境准入及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本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督管理。
(9)负责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本区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建设,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负责环境统计工作。对本区各项环境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开展本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规划、计划并协调实施。组织落实清洁发展机制等相关工作。
(11)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中央、北京市环保督察以及生态环境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各类督查、巡查迎检工作。组织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的督查,对各相关部门和街乡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以及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12)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环境新闻宣传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4)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街乡生态环境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以美丽朝阳建设为牵引,围绕巩固拓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中心任务,着力在突出深化系统性污染治理、突出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突出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宜居城市、突出解决群众关切的环境诉求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全面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北京做出朝阳贡献。
1、绘就低碳发展新图景,激活绿色转型动能
全面推进美丽朝阳建设。围绕绿色科技、减污降碳、宁静街区等主题,拓展“美丽细胞”向社区、园区、商圈等多维度扩展,打造可感知、可参与的绿色生活空间。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围绕朝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三里屯、CBD等重点商圈和文化创意园等,开展“无废园区”、“无废商圈”、“无废学校”、“无废街区”等无废细胞共建活动。持续深化“一微克”美丽街区建设,推动大气治理与噪声管控、低碳社区建设等工作深度融合,探索建立美丽街区建设导则。整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先行区。2026年新增3-4个无废细胞、2个“一微克美丽街区”、3个“宁静小区”。
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国家试点建设。发布区级协同增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扩大绿色金融帮扶覆盖范围,制定企业绿色发展标准化环保指南,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绿色化升级,实现A级汽修企业零突破,力争绿色企业比率进一步提升。编制朝阳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碳排放形势分析,深挖重点领域减排潜力,打造“低碳领跑者”等先进低碳试点。研究朝阳区绿色商圈碳普惠方法学,鼓励更多企业自愿参与碳减排。印发朝阳区环保产业发展报告,聚焦绿色发展、数字化转型、产业融合创新等提出促进企业发展的具体路径。
2、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推动全域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PM2.5控制为主线,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着重解决扬尘、餐饮油烟、恶臭等突出问题,力争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9微克/立方米以内。持续深化清洁运输先行区建设,新增3支零排放货运车队,5个绿色运输换电站,完善区内绿色运输网络。加强重点行业的科技监管力度,实现全区汽修企业喷烤漆房、搅拌站门禁的AI智能监测全覆盖。深化“三水统筹”,实施重点河湖水生态治理,持续保障国考、市考断面水质100%达标,建成亮马河、坝河、萧太后河三条北京市“美丽河湖”,到2027年“美丽河湖”创建率达到40%以上。严控土壤污染风险,加快推进原染料厂、双桥电镀厂等历史遗留问题的修复,关注焚烧厂等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安全。推动“千家万户”噪声污染点位治理,落实商业噪声“调解+执法”工作机制,绘制重点区域噪声地图,发布宁静小区评价指标体系。
加强生态保护。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体系建设,深化奥林匹克森林公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系统监测数据运用。探索设置生物多样性保护体验地,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发布“两河一带”生物多样性热点区调查报告,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新模式。构建覆盖区级、街乡两级尺度的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GEP-R)精细核算模型,精准识别生态功能薄弱区和提升潜力区,确保生态投入效益最大化。
3、构建现代治理新格局,提升智慧协同效能
深化三监联动。依托“生态大脑”平台打通监测、执法、管理数据链,完善朝阳区污染源台账,建立污染源智能监测“一张网”。建成全市首个地下水监测特色站,新建声环境、水生态、温室气体等要素监测点,进一步加密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善移动源、汛期断面、水生态评估、噪声治理等一批数智化应用新场景,加强大数据分析结果的应用。
实现智能服务升级。实现环评-许可-监管全链条智能审批服务,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行政效能。强化AI大模型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发生态智能讲解、分析报告生成、信访与环保督察案件智能检索等AI数字人智能助手功能。
推动共治共享。以“美丽朝阳”生态品牌为核心,挖掘基层案例,总结宣传模式,形成“一活动一亮点、一品牌一特色”格局,提升生态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推动公众参与从“认知普及”向“行为养成”转化。
二、收入预算
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20571.18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20820.18万元减少249万元,下降1.20%。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0571.18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20820.18万元减少249万元,减少原因: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5年持平;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6537.7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1.78%,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6189.03万元增加348.67万元,增长5.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落实相关工资政策,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4033.48 万元,比2025 年年初预算数14631.14万元减少597.66万元,下降4.08%。主要原因是: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6.92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减少1.42万元,下降5.01%,主要原因是:![]()
![]()
![]()
,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6 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6 年预算数1.7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产生的必要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6 年预算数25.2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5.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7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8.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53.75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273.20万元。
七、
情况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7.60万元。
八、
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6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5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