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人民政府2026年预算
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人民政府
2026年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五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表
表十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 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地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朝办字【2020】33号),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人民政府设立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城乡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乡(地区)所属事业单位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 部门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据法律、法规,在辖区行使综合管理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推进村(社区)发展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依法自治,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治理水平;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区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
锚定高质发展,聚力招商强化集聚。推动地区传统主导产业(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与绿色经济深度融合;精筑城乡品质,厚植宜居底蕴,优化布局畅通循环;聚焦民生关切,优化公共服务,筑牢根基稳岗就业;守牢安全底线,提升治理效能,压实责任防范风险。
聚焦“都市水乡生态休闲活力片区、绿色经济创新示范片区、城乡融合治理示范片区”三大片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13783.09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4452.01万元减少668.92万元,下降4.63%。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783.09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4452.01万元减少668.9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5年持平。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4467.9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2.42%,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4381.40万元增加86.51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随工作年限增长,薪级工资调整,导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9315.18万元,比2025 年年初预算数10070.61万元减少755.43万元,下降7.50%。主要原因是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5.44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增加12.63万元,增长98.60%,主要原因是在本部门公务用车核定范围内,更新一辆公务用车。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6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数1.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产生的必要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数24.3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8.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30万元,主要用于结合本部门车辆实际使用情况,对达到报废年限且车况较差的公务用车进行报废更新;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3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22.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30.58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人民政府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374.28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4.2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4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