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2026年度部门预算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五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表
表十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 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地区)机构改革方案》(京朝办字【2020】22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
平房乡(地区)所属事业单位5个,⑴.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地区)便民服务中心;⑵.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地区)市民活动中心;⑶.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地区)市民诉求处置中心;⑷.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⑸.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地区)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2. 部门职责:
承担乡党委(地区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和市委、区委的决议。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村(社区)党建工作。负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相关城乡规划工作。负责本乡(地区)控制违法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并承担相关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负责本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乡纪委(地区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负责协助乡党委(地区党工委)推进乡(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市政府向乡人民政府下放的以及区政府予以明确的行政执法职权。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6 年作为“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肩负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大使命。全乡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在践行“四个走在前”和“四个更加突出”任务上谋求新突破,在推进“五宜”朝阳建设上实现新进展,全力推动经济建设向新向强,城市治理提档升级,民生建设更有温度,全面开启地区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1.深化城市化建设。狠抓城市化攻坚收尾,紧密对接全区土地上市节奏和街区控规批复进程,统筹推进棚改二期实施方案编制,落实棚改后续各项任务,严把安置房与城中村改造项目质量安全关,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协调加快教育地块移交事宜。提速在施道路施工进度,着力完善区域路网骨架,提升交通承载能力。
2.优化生态品质。加快绿道连通二期工程建设,加快地区公园的生态价值转化,积极培育林下经济、公园经济等生态友好型产业,整合绿地与文化资源,促进自然观光与文旅体验深度融合,在公园绿地中打造集商业展销、文化交流、夜间经济及党建服务于一体的复合型公共空间,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本底。
3.强化主动治理。深化党建引领网格精细化治理,夯实“热线+网格”基层治理模式,推动各类资源力量多网融合。锚定“未诉先办、提质降量”核心目标,强化“每月一题”破解高频难点民生问题。推进社区党委和物业企业深度融合与能力提升,充分发挥乡属物业企业在保障民生、服务区域发展中的优势,着力加强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满意度。下功夫建设好社区,推进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修缮更新,构建便民生活圈,进一步健全共建共治格局,共同营造宜居舒适的人居环境。
4.统筹发展和安全。强统筹、化矛盾、保稳定,持续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群防群治,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期安全保障;增投入、强管理、严执法,强化重点路段、时段管控与执法整治,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有序。降概率、控损失、压火情,坚决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围绕电动自行车、高层消防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充分运用“企安安”系统,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开展多形式宣教,增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群租房及地下室安全治理,动态更新治理台账,明确整改标准与法律责任,坚决拆除隐患突出房屋,从源头防范租住领域安全风险。一体推进平安平房、法治平房建设,推动“基层政法日”活动常态化,加强矛盾纠纷调解,促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5.强化民生保障。实施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构建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深挖岗位资源,强化供需对接,落实精准帮扶举措,加强重点群体援助,动态清零“零就业家庭”,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坚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健全高效的教育资源适配和学位动态保障机制,常态化推进未成年人入园入学工作,落实“双减”任务,做好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指导管理;丰富教育服务供给,规范办园办学行为,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提升教育治理水平。突出抓好“一老一小”服务,完善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保障体系;优化儿童友好政策、服务、空间等,更好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建立“驿站+社区+志愿者”融合的服务体系,增加适老化改造的知晓率、扩大“一键呼”智能服务覆盖率,深化“益馨相伴”助残服务品牌,提升适老、助残活动的参与度,构建多元协同帮扶格局。
6.深化文明创建。以“文化赋能发展、体育凝聚活力”为导向,丰富惠民文体活动。举办“和谐平房杯”系列文体赛事,广泛吸纳企业职工、青少年参与,激发群众文体热情。完善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定福北里社区文化配套用房投入使用;拓展各社区活动空间,为居民提供多元化服务载体。深化非遗文化传承,加强能人工作室建设,举办“非遗文化节”。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作用,将文明创建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常态化开展环境秩序整治和不文明行为治理。深耕思想文化工作,持续开展“五史”宣传教育,以文润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16,310.12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6,926.75万元减少616.63万元,下降3.64%。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6269.62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6908.85万元减少639.23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一次性项目完结不再申报等;本年其他资金收入4.50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7.90万元减少13.40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单位结转结余资金36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为非税收入增加。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5397.2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3.09%,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5,055.98万元增加341.25万元,增长6.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落实相关工资政策,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0,912.89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1,870.76万元减少957.87万元,下降8.07%。主要原因是部分一次性项目完结不再申报等。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6.81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增加17.30万元,增加43.79%,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用车达到报废年限,需报废后重新购置。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6 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6 年预算数1.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产生的必要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6 年预算数55.5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1.50万元,主要用于对达到报废年限且车况较差的公务用车进行报废更新;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5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3.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6.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61.07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974.63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1.1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01万元,支出47.0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4套。
十一、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2026 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01表-预算13表)
1.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4表)
5.财拨总表(预算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7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8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0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1表)
12.项目支出绩效表(预算12表)
1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13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