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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医疗机构管理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

日期:2026-02-10 15:01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五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 部门机构设置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机构管理中心,是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八个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医院管理科、社区管理科、考核管理科、人事管理科、科教人才科、药械管理科、综合保障科。

2. 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医疗机构管理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朝编〔2021〕76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医疗机构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协助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推进本区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辖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2)负责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医技、护理、药品器械等服务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医疗机构落实卫生健康的统计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对辖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准入工作。协助处理信访投诉、医疗纠纷和重大医疗事故。

(3)负责建立、完善社区卫生运行机制,创新社区卫生服务模式。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政策,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承担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具体工作。完善落实基层卫生运行新机制和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4)参与组织辖区医疗机构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负责建立并完善对区属医疗机构及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拟订区属医疗机构管理规定,落实医疗设备购置的准入管理。

(5)落实区属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工作。协助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

(6)研究拟订区属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区属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并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协助落实区属医疗机构特殊人才监督管理工作。

(7)落实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协助区属医疗机构重点学科建设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应用负责组织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资格考试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党建引领,完善“聚四心强四力”党建品牌建设。

2.聚焦医疗质量,强化依法执业监管,加强巡查督导,完善闭环管理。加强质控中心“五个一”管理,新建质控中心,强化药械管理,健全监管体系。

3.落实强基工程,扎实推进“朝阳区基层卫生提质增效示范项目”,持续推进家医“签约有感”,强化功能社区签约,提升基层服务。

4.聚焦防治康管,扩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健全体重管理网络。完善五大资源共享指导中心,拓展接续性服务,优化全链条服务。

5.提升业务特色,推进“一院一专科”“一中心一特色”“朝阳岗位练兵”建设,完善业务品牌,强化数智赋能,拓展基层专科建设,提升诊疗能力。强化品牌建设。

6.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梯队建设,推进各类人才建设项目,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打造朝阳区实训基地,提升服务能力。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3992.29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3958.69万元增加33.60万元,增长0.85%。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992.29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3958.69万元增加33.6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相关工资政策,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5年持平;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730.2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3.34%,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612.40万元增加117.88万元,增长7.31%。主要原因是落实相关工资政策,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262.01 万元,比2025 年年初预算数2346.29 万元减少84.28 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是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机构管理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9.77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减少0.52 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6 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6 年预算数0.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产生的必要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6 年预算数9.45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医疗机构管理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86.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86.05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医疗机构管理中心2026 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