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五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 部门机构设置: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医保局机关及所属区医保中心职责机构编制的批复》(朝编办[2025]14号),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内设20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科、财务科、内控科、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科、付费管理科、技术评定科、监督检查科、个人监控管理科、权益保障科、信息统计科、基层服务指导科、综窗受理服务科、登记管理科、账户管理科、结算支付科、手工费用报销科、生育待遇核准科、实时费用审核科、异地费用管理科。
2. 部门职责: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医保局机关及所属区医保中心职责机构编制的批复》(朝编办[2025]14号),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朝阳区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待遇规定。
(2)负责本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预算、审核结算支付、待遇核准及回收工作。
(3)负责本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医保个人账户管理及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4)负责本区离休人员统筹资金收缴、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5)负责本区征地超转人员参保登记和医疗待遇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6)负责本区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待遇以及本区退返知青、退养人员、老积极分子等人群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
(7)负责本区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8)承担市级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在本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本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签订,以及业务管理指导工作。
(9)负责本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
(10)负责对本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登记和待遇享受等情况开展核查。负责对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执行费用结算项目和标准情况开展核查。
(11)负责为本区用人单位、个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医疗保险经办服务。负责街乡(地区)便民服务中心等社保服务网点的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指导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围绕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保障提质增效,夯实医保民生根基,织密织牢全民保障网。二是深化支付方式、基金结算与创新试点改革,提升医保治理效能。三是强化常态化监管与科技赋能,推动智能化监管关口前移,守好群众“救命钱”。四是优化经办服务,扩容服务网络,创新经办模式,推动医保服务向“优质”“暖心”升级。五是促进医保与康养服务、医药创新协同发展,实现双向赋能。六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锻造高素质队伍,强化制度与法治建设,筑牢医保工作根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6575.25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5910.24万元增加665.01万元,增长11.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落实相关工资政策,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575.25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5910.24万元增加665.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落实相关工资政策,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5年持平;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5135.6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8.11%,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4785.12万元增加350.50万元,增长7.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落实相关工资政策,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439.63万元,比2025 年年初预算数1125.12万元增加314.51万元,增长27.95%。主要原因是:提高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92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减少0.21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6 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6 年预算数0.7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产生的必要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6 年预算数3.15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7.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61.94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1.7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2026 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