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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年预算

日期:2025-01-22 17:48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二、2025年预算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项目支出表

表五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六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一 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二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三 项目支出绩效表

表十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字﹝2024﹞9号)通知精神,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城市管理委),为正处级,挂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简称区交通委)的牌子。内设20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科(信访办)、城乡环境建设规划科、城市管理督查考评科、城市管理综合协调科、城市景观管理科、户外广告管理科、交通规划科、市政基础设施科、交通管理科、交通综合保障科(铁路道口管理办公室)、管线设施科、环境卫生科、固体废弃物管理科、公共事业管理科(燃气管理办公室,区住宅锅炉供暖管理办公室)、能源管理科、治违协调科、财务审计科、人事管理科和党建工作科。下属5个全额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基础设施协调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渣土管理站、北京市朝阳区控违拆违协调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再生资源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交通运行管理中心5个事业单位。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总体职责:城市管理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综合协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交通行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是研究拟定本区城乡环境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景观照明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交通路政基础设施管理、控违拆违和交通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是负责本区城乡环境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评;承担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本区城乡环境建设、环境秩序整治;组织开展重大活动的环境保障工作。

四是负责统筹区管道路的建设和养护,组织编制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统筹协调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停车管理工作。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本区的交通秩序和静态交通管理。

五是负责拟定本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任务;协调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六是负责本区城市容貌管理;组织协调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架空线入地和规范整治;负责管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负责编制本区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

七是负责本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作。

八是负责本区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等行业的管理;统筹本区能源日常运行保障工作;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承担本区汽车加气(氢)站、换电站及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相关工作。

九是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拟订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本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综合协调、年度统计、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地下管线、相关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参与相关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

十是承担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燃气、供热、煤炭、电力、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再生资源回收、户外广告设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包括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督促行业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在职权范围内负责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理,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城市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十一是履行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中的行政许可职责,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依法承担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二是归口管理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简称区环卫中心)。

十三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89人(含工勤3人),实际84人(含工勤3人);事业编制103人,实际92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5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持续孕育城市魅力。强化党建引领,不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北小河(东湖段)沿线周边环境整治提升、二道沟河(青年路至金台路段)沿线周边环境整治提升等重点项目为引领,通过不夜之城、国际灯光节等建设,实现重点区域景观成片、大街小巷靓丽成线、重要道路亮点纷呈。

2.持续深化精细治理。加快道路建设进程,推进京密高速、通马路、安立路等道路建设和黄渠南街、甘露园西侧路、朝阳公园路桥3项疏堵工程。针对地铁站口、学校、医院、景区、商业区等人流车流聚集区域环境易发高发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保持拆违控违高压态势,大力挖潜停车位,做好各项重大活动环境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文明城区创建迎检实地考察环境秩序相关工作。同时,做好环境卫生、广告管理、架空线入地、管线设施管理等各项工作。

3.持续增强城市韧性。坚持主动治理、未诉先办,不断提升原始解决率。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做好各项供暖保障工作、压实交通领域安全责任,提高城市生命线抵御风险能力。

4.持续扩大共治共享。推广多元主体参与城市治理模式,推动背街小巷精细治理,规范“门前三包”,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城市管理大脑”建设,优化共治共享格局。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183,039.132731万元,比2024年184,489.423155万元减少1450.290424万元,下降0.79%。主要是因为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及垃圾分类运行经费有所减少。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83,039.132731万元,比2024年184,489.423155万元减少1450.290424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0与2024年持平;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5,970.41310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26%,比2024年4,600.548021万元增加1369.86508万元,增长29.78%,增长原因为:2024年机构改革,原区交通委及其所属2个事业单位人员并入我单位导致部门预算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177,068.719630万元,比2024年179888.875134万元减少2820.155504万元,下降1.57%。下降原因为: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5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166287万元,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4.6395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1.58828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1.311784万元增加0.276503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原区交通委及其所属2个事业单位并入我单位导致部门预算经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6.5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6.57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12.215万元增加4.363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原区交通委及其所属2个事业单位名下3辆公务应急用车并入我单位导致部门预算经费增加。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35.3498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7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26.8909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98.7299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5,050.900163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6.80232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78万元,预算支出97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汽车10辆,161.170158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9个,详见附件。

十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4年,区财政局对我单位“2023年朝阳区环境专项检查”等5个项目开展了事后绩效评价。此次绩效评价5个项目平均得分80.5分,平均绩效级别为“良”。

十三、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附件:2025年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