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2025年预算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2025年部门
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二、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项目支出表
表五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六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一 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二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三 项目支出绩效表
表十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主要职能。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办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和街乡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街乡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由市政府复议的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本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负责本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订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配合组织本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8)负责本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按照朝阳区人民政府核定的对我局编制设置和组织构架的规定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科、规范性文件审查科、行政复议一科、行政复议二科、行政复议立案科、行政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朝阳区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调解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公证工作科(行政审批科)、政工科。
下属北京市朝阳区社区矫正中心(行政复议受理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部门行政编制76人,实际75人;参公事业编6人,实际人数5人;事业编制22人,实际18人;工勤编制2人,实际人数2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32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朝阳区司法局将继续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中心工作,将2025年作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年,实现基层基础进一步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涉外法治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
突出司法行政机关政治属性,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将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主责主业相融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化十三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区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坚持依法行政,有力支撑和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
做好“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工作总结和“十五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区规划的起草工作。落实法治领域改革任务分工方案。充分发挥朝阳区依法教育培训中心暨实践基地的作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朝阳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等部门开展法律知识能力测试。
持续发布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进一步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重点疑难问题的解决做好法律服务。高标准做好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的实地迎检工作。深化落实“法治帮扶”工作机制,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解决街乡法治政府建设不平衡的问题,实现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四提升一下降”工作目标。
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做好朝阳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总结验收,加大行政执法协同协作力度,发挥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作用,提升基层司法所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能力。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重点提升街乡行政应诉能力,降低败诉风险。
三、坚持系统观念,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朝阳建设
加强“两类人员”教育管控,发挥与公安机关“两局”“两所”分工协作机制,严格落实释放衔接、安置帮教等措施。积极推进区综治中心建设,履行好社会矛盾化解职责,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综合运用第二次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结果,不断打造专业化规范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强化全民普法工作实效,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围绕服务新就业群体、CBD“普法驿站”,探索打造更多朝阳普法新品牌。
四、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落实区级民生实事工程,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强化涉外公证服务,加强CBD公证处服务点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以深化法律集聚示范区为目标,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涉外法治工作,以配合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为契机,服务保障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实体平台落地运行,继续吸引境外仲裁机构入驻我区,全力筹办第三届法律服务论坛。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8344.963522万元,比2024年8664.201139万元减少319.237617万元,下降3.68%。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344.963522万元,比2024年8664.201139万元减少319.237617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项目及基本经费开支;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4年持平;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721.45612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4.60%,比2024年3716.161939万元增加5.294183万元,增长0.14%,增长原因为:由于随工作年限增长的薪级工资调整等因素,部门预算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4623.507400万元,比2024年4948.039200万元减少324.531800万元,下降6.56%,下降原因为: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2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286434万元,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4797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91143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0.959404万元减少0.047970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97.375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97.375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12.0576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96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4.161044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900.894244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9.83337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汽车41辆,642.935846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4。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0个,详见附件13。
十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4年,区财政局对我单位“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事后绩效评价。此次绩效评价得分82.6分,绩效级别为“良”。
十三、名词解释
本部门/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1.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5表)
6.财拨总表(预算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7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10表)
11.“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2表)
13.项目支出绩效表(预算13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14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