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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拔掉燃气软管,居民紧急疏散……刑拘!

日期:2026-06-05 10:24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据媒体报道,近日,河南郑州某小区住户因家庭纠纷,酒后情绪失控,在当日凌晨当场暴力拔掉家中燃气软管,造成燃气大量泄漏。

险情发生后,消防、公安及郑州华润燃气迅速到场处置。

由于燃气快速泄漏,楼道内燃气浓度值飙升,处于易燃易爆高危临界状态,一旦遇明火、静电,极易引发爆炸、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为杜绝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害,郑州华润燃气联合消防、民警、社区及物业多方紧急警戒、协同处置,全力开展燃气浓度检测、通风排险、隐患排查等工作,1小时高效完成险情应急处置,成功守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避免了一起恶性事故发生。

该起事件共造成100余名居民被紧急疏散,并影响该小区900户居民临时停气。

经公安机关全面调查取证认定,该涉事人员属于主观上故意破坏燃气设施,放任管道天然气在居民楼道大面积扩散,行为直接危及楼栋内不特定多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已触犯刑法,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目前,该涉事人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并羁押在看守所。

重要提醒!

严禁擅自拆改燃气设施

否则不仅极易引发安全事故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第四十九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